1.95号汽油进入10元时代,你觉得这是油价的天花板吗?

2.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计入科目

3.6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调整,继续保持5元时代

4.2022年8月税务申报期到哪天

5.关于3月31日油价不做调整说明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期限为_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期限

5月14日24时,国内的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会开启。但截至5月13日收盘,WTI0约报25.29美元,跌0.49美元/桶;布伦特07合约报29.19美元,跌0.79美元/桶;中国SC原油期货主力2007跌3.8元至252.6元/桶。根据目前国际原油价格,仍然低于40美元/桶,本轮油价仍不做调整。

本次调价是2020年第九次调价,本次调价过后,2020年成品油调价将呈现“零涨三跌六搁浅”的格局。下一次调价窗口将在2020年5月28日24时开启。

地板价限价

没想到的是,在如今一直倡导节能减排的时代里,一直说原油日渐枯竭,但在沙特和俄罗斯的“一顿操作”之后油价大跌。

但由于限价的原因,有不少专家估计,下一次调价也将搁浅。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设“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其中调控上限(天花板价)为每桶130美元,下限(地板价)为每桶40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当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成为收入,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并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经济环保两手抓?

油价设定上下限,主要是考虑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过低都会带来不利影响。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过低,会影响国内原油开行业正常发展,削弱自给能力,导致对外依存度进一步上升,不利于保障国内能源安全。

此外,环保也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如果油价如此低价且大量地涌入,对于大部分消费者与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但对于环境保护来说就不友好了。石油的开、运输和燃烧都会带来一定的污染,加上石油为不可再生能源,所以寻找替代的能源很有必要的。

汽车行业发展状况

在汽车行业,目前主流仍是燃油车辆,所以对于石油的依赖仍然很大。内燃机的使用历史悠久,多年来的研发和进步,车辆的油耗不断下降。

2020年时我国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是5升/百公里。到2025年,这一目标将降至百公里4L。仅靠降低传统燃油汽车燃料消耗量水平将较难实现整体节能目标,并且其中还是出现了不少油耗高的投诉,在汽车投诉网的数据中,2019年收到了626宗油耗高的投诉。鉴于上一季度受疫情的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仅有74宗,同比下降68.64%。

所以新能源汽车成为了大部分厂商的研发目标,这不仅是因为新能源为未来汽车的出路,并且可以通过售卖新能源汽车来获取积分,以达到积分平衡。

目前新能源汽车以纯电动汽车为领头,但纯电动汽车的局限性还很大,续航与安全性为最需要突破的方向。在汽车投诉网数据中,2020年第一季度收到49宗投诉,同比下降50.5%,证明了新能源汽车在质量上有了长足的进步。

总结:未来汽车的发展还是新能源,但目前燃油车仍是主力,所以石油的升涨很大程度影响着消费者的用车费用。由于存在着油价限制的原因,现在油价已为最低,并且会保持一段时间,但在沙特与俄罗斯协议减产后,未来油价将会逐渐恢复,加油的要趁早了。想要买电动车的不妨多观望,切合自身使用习惯思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95号汽油进入10元时代,你觉得这是油价的天花板吗?

作者:秦超

3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3月31日24时开启。截至3月3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将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已呈现“三跌三搁浅”的格局。今年共有六次调价窗口期,其中三次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三次价格不做调整。下一轮调价窗口将于2020年4月15日24时开启。(文章来源于国家发改委)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计入科目

目前,我国73%的原油是从国外进口的。现阶段,国内油价基本上是严格按照国外油价变动,呈跟涨趋势。

受国际油价上涨影响,上一轮调价后,部分地区92号汽油已首次突破每升9元大关。6月14日24时,新一轮调价窗口将在开启,多家机构预测,届时调价后部分地区95号汽油或将突破每升10元大关,创历史新高。

原油价格刷新历史最高价位的脚步正在靠近。据她预测,进入三季度之后,wti原油期货的主流运行区间或达到105-135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期货的主流运行区间约为110-140美元/桶。

根据现有国内油价定价规则,国内油价和国际油价存在联动机制,但国内油价却并不会随着国际油价的波动而“无限”上涨。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介绍,当国际油价继续上涨,但不超过每桶13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如高于每桶13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6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调整,继续保持5元时代

“其他应付款”核算。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依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是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科目,不得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是指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计算缴纳并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政策性收入。

2022年8月税务申报期到哪天

[汽车之家?新闻]? 日前,国家发改委宣布,截至6月1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将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近期国际油价回升,引发人们对国内成品油价可能上调的关注。上周,OPEC+决定将当前减产规模延长一个月的时间,同时欧美等国家也放宽疫情管制,需求持续改善,供需两端均带来利好支撑,国际油价涨势为主。不过,从本轮调价周期来看,现行调价机制挂靠的国际原油价格依然低于40美元/桶,将继续触发保护机制而不作调整。据隆众资讯测算,综合均价已达到39.2美元/桶。本轮调价是今年第11次调价,本次过后,2020年成品油调价呈现出“0涨3跌8搁浅”的格局。根据国内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调节周期测算,新一轮汽柴油调价窗口将于6月28日24时开启。

“下一计价周期,原油综合均价有望突破40美元/桶的地板价红线,上调可能性偏高。”另一机构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王雪琴也认为,后期来看,因全球公共卫生较之前有所控制,各国经济逐渐重启的意图越来越明显,原油需求端表现将继续转好;从供应端来看,OPEC+宣布对减产延期一个月,提振原油市场气氛。预计近期原油价格或将延续涨势,后期或有短时回调,但幅度或相对有限。(消息来源:国家发改委/北京日报;编译/汽车之家 李子巍)

关于3月31日油价不做调整说明

2022年8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8月15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及《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从境外取得所得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为1月1日—3月31日。

(二)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为3月1日—6月30日。

(三)居民个人2021年度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申报纳税期限为3月1日—6月30日。

三、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截至5月31日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的申报缴费期限按照本通知第一条执行

五、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的申报缴费期为1月,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六、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申报缴费期为1月、2月,期限截至2月26日

七、场外核应急准备金的申报缴费期为3月,期限截至3月15日

八、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申报缴费期为5月,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为7月、8月,期限截至 8月31日

十、本通知未包含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以及按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税、印花税、房产税、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等,增值税、消费税等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情况,请纳税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二、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一)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二)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三)前款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四)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时缴纳的税费。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3月31日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次开启。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调整将暂停。

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

按照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今天(3月31日)24时开启。

国际油价跌破“地板价”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3月17日—3月30日),国际油价继续震荡下跌,伦敦布伦特、纽约WTI平均油价比上轮调价周期下降36.05%。根据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国际油价平均水平已跌破“地板价”(每桶40美元的调控下限),按照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已呈现“三跌三搁浅”的格局。截至3月31日,今年共有6次调价窗口期,其中2月4日、2月18日、3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截至本次调价,汽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850元,柴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780元。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轮周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的“地板价”,国内油价今天将不调整。未调整部分将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信息来源:新疆交通广播,央视财经新闻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