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4月,江苏省发改委对江苏省汽油价格进行了微小调整.和大多数物质一样,汽油也有热胀冷缩的性质,

2.江苏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3.江苏省在什么情况下工业污水处理厂不征收排污费?

4.南通油价调整最新情况(南通油价调整最新情况)

5.今天油价多少

6.2019年江苏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江苏汽油涨价最新消息今晚_汽油价格最新调整最新消息江苏省最新消息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2年第11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执行。

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项目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吨价

升价

吨价

89#国VIA汽油

11635

8.70

11335

92#国VIA汽油

12333

9.29

12033

95#国VIA汽油

13031

9.88

12731

0#国VI柴油

10515

8.99

10215

-10#国VI柴油

11146

9.53

10846

备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2011年4月,江苏省发改委对江苏省汽油价格进行了微小调整.和大多数物质一样,汽油也有热胀冷缩的性质,

成品油价格调整在今天午夜后的成品油价格上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增加国内汽油和柴油,汽油和柴油增加600元/吨的最高零售价,汽油的全国零售价上涨0.43元/升左右,柴油零售价格将上涨0.51元/升左右。

- 上海:93号汽油5.99元/升

- 上海调整最高零售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为7500元/吨,分别和6750元/吨,上涨8.66%和9.69%。之后,成品油价格上调,上海地区90#汽油5.51元/升,上涨0.44元最高零售价; 93号汽油5.99元/升,上涨0.48元; 0号柴油5.73元/升,上涨0.51元。 [详细]

- 北京:93号汽油每升涨6.37元_

座国有加油站的近93号汽油价格将每升5.89元到6.37元统一调整,玫瑰每升0.48元; 97号汽油每升涨0.51元,6.78元的价格上涨后。 [详细]

广东:93号汽油每升涨6.25元_

后的成品油价格上调,国家标准90 OUI增加0.45元每升汽油,每升提高93号汽油0.48元,97上调0.52元每升汽油,柴油每升增加0.52元;国家标准OUO 90提出0.45元汽油每升,93上调汽油每升0.49元,97每升汽油增加0.53元,柴油每升增加0.52元。 [详细]

- 深圳,深圳国际III93汽油上涨至6.25元每升

本次调价,其中“深国III”97号油,从原来的6.24元每升上涨到6.77元,每升提价0.53元。 “深国III”,从原来的93号油价格升至每升5.76元,每升6.25元,每升价格0.49元; “深国III”0号柴油价格5.50元增加到6.02元每升,价格上涨0.52元每升。此外,98号汽油每升从7.48元增加涨至8元,涨幅0.52元每升。 [详细]

浙江管理汽油每升上调

930.49元昨晚,浙江省物价局对油价上涨下发通知,全省汽,柴油(标准品) ,每吨增加600元的最高零售价。今天0:00私家车主最常用上调93号汽油0.49元/升。 [详细]

重庆:93号汽油6.11元/升

油价开始今天午夜后上升。 93号汽油每升由5.63元前,上涨至6.11元; 97号汽油由每升5.95元之前,上涨6.46元。 [详细]

江苏93号汽油上涨5.98元/升增加0.88元,南京

6 STL 30日零时起,油价再次,这一次也有代价有新机制:全省统一价格的实施,江苏省13个城市93号汽油统一5.98元/升。一旦成品油价格是6月1日,价格的两倍只是头部穿过月份,月末,在南京,例如,每升汽油的93上升0.51元,或0.88每升最多在一个月内元,打新高了多年。 [详细]

湖北:元93号汽油

报道,93号汽油,97号汽油,柴油分别上涨为每升0.5元,90号汽油上涨0.45元升,-10#柴油上涨0.55元每升。调整如下具体价格:90号汽油每升为5.65元人民币(原价5.2元),93号汽油6.00元(原价5.5元),97号汽油6.3元(五原8元左右。),0号柴油5.85元(原价5.35元), - 10柴油6.2元(原价5.65元)。 [详细]

海南:每汽油每升

6 STL 30 937.03元在演出中间0:00海口工作人员中石化加油站开始调整汽油和柴油价格,从上调5.94元原5.42元提高到每升7.03元,97号汽油从提出到7.46元6.94元增加,柴油6.55元其中93号汽油增加。 [详细]

昆明:上午93号汽油涨至每升

昆明市场油价6.12元再次上涨。一个月经历了两次调价,昆明市场90号汽油上涨0.54元每升5.69元; 93号汽油上调至每升0.58元,6.12元;第97号提出了每升汽油6.55元0.56元; 0号柴油价格上涨0.51元每升5.89元。 [详细]

福建:93号汽油每升5.92元_

从今天起从零开始,为全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和城市的其他类似地区价汽柴油价格将全面上调,90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将是当前5.14元/升调整5.59元/升,汽油从目前的5.45元/升的93最高零售价调整为5.92元/升,汽油97的最高零售价将是当前5.76元/升调整6.26元/升,而0号柴油的最高零售价也将是目前的5.25元/升调整至5.75元/升。 [详细]

青岛93号上涨6.02元每公升汽油

6 STL 30日零时起,岛城的油价将进行调整:90号汽油涨了每升5.15元5.59元,上涨0.44元; 93号汽油涨了每升5.54元,6.02元,上涨0.48元; 97号汽油上涨5.94元每升,6.46元,同比增长0.52元,柴油各上调升至5.82元,上涨0.51元,-10柴油每升5.72元涨至6.28元,上涨0.56元5.31元。 [详细]

南昌93号汽油上涨5.98元每升从30日电子有限公司产品价格每吨上调600元,这是本月第二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增加率比上一次也较高。从南昌地区在一个加油站记者了解到,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升93#汽油调整5.98元,价格的两倍,本月累计上涨0.79元。 [详细]

西安93号汽油上涨5.94元元的基础上完美升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变化,国际油价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决定今天汽油和柴油每吨上调600元结合为零。调价后,5.94元/升,涨幅为0.48元/升西安93#汽油最高零售价。 [详细]

河北93号汽油每升涨至从省物价局6.03元

消息说,说明已经发出依据来衡量之前5.54“提高石油价格的通知”元/升的93号汽油价格已经突破6元,达到6.03元。据省物价局公布的石油,90号,93号,97号和0号柴油每升汽油的零售价格分别上调0.45元,0.49元,0.51单最高零售价格的各种细节元和0.52元。 [详细]

管理沉阳93号汽油涨幅每升从今天起

0:00沉阳汽油0.47元,柴油价格开始围捕,上升幅度比较大,最高涨幅每升0.58元。 [详细]

合肥93号汽油上涨到文档5.99元/升

精神,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今天午夜,我省开始提高石油价格,合肥90号汽油价格调整到5.6元/升,调价0#柴油为5.84元/升

江苏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汽油温度升高时,内能会变大,体积也会变大,质量不变,根据公式ρ=
m
V
可以知道,物体的密度变小.在每吨汽油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按体积来计算时,每升汽油的价格应变小.能够闻到汽油味,是汽油在空气中发生扩散现象的缘故,扩散现象说明分子在不停的运动.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时,容易摩擦起电,使衣服带上电荷,存在安全隐患.

故答案为:变大;变小;变小;分子在不停的运动;起电.

江苏省在什么情况下工业污水处理厂不征收排污费?

江苏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新一轮的公车改革正在实施,中央“三条红线”的划定,彰显出决策者坚定的决心。

 实际上,中国从未放弃过解决“车轮上的”,并曾经为此进行过无数次试验。大概从20多年前开始,江苏省就开始酝酿公车改革,2002年,江苏省各地陆续开始了符合当地情况的公车改革。

 由于江苏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发起的车改模式也不尽相同。不过,发生在苏南、苏北和苏中的每一次车改试水,都为2015年公车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理论营养或者前车之鉴。

 各地样本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江苏省的公务用车改革已经起步。后来,有学者分析,这一次改革是自下而上的,一般由乡镇基层到县以上机关,苏、锡、常、宁四市乡镇最先全部完成改革。

 如今看来,这一次的车改有三种模式:货币化改革,即按月按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租赁式改革,即从社会上租车,按一定价位买断所租车辆的年使用权;包干式改革,即设立专门账户,以乘车券或票的方式发放。其中以货币化改革最为常见,曾占实施车改乡镇的七成多。鉴于经济发展水平南北差距大,改革一直分类进行——苏中一些地区在苏南后实行车改,苏北不少地区则没有改革。

 淮安楚州(现淮安区)

 租用社会车辆向市场购买服务

 模式

 2002年,淮安楚州区在江苏率先进行了公车改革的市场化探索,把当地公车出售给个人,“公车”变为“私车”,政府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按年租用车辆。同时,所租用的车辆只能为乡镇公务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业务。公务人员用车时需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

 “从2003年开始淮安市淮安区(当时称楚州区)的乡镇单位就已经不再掏钱购车养车了,因为2002年底淮安区针对全区内的27个乡镇46辆公车进行了改革。”一位知情人说。

 而在相关部门当年的一份公务用车改革材料中,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在改革过程中,驾驶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安置,公务车辆则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通过竞标不仅使买车人成为车辆所有者,同时也成为车辆的出租人。车辆专门服务于租车单位,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政府则对车辆进行返租,租车单位承担租金外还要承担因公务派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以及驾驶员出车在外地的食宿费。这也就是说,将淮安区各个乡镇的公车出售给个人,明晰车辆产权归私人所有;政府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政府按年购买车辆的使用权。

 乡镇的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用车时采取派车单制,由乘车人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现在,我们乡镇还是这种模式在租车,租金一年在5万元左右,但是不承担驾驶员的工资,也不需要我们自己养车。”淮安区某乡镇一名公务人员表示,一般一个乡镇租一到两辆车,在保证乡镇干部的用车基础上,供其他公务人员使用。“我们用车是到办公室填单子,单子里要写明公务事由,用车距离等信息。要是书记镇长不用车,就拿着领导签字后的单子去找租车的驾驶员。”遇上租用的车辆因公务派出的情况,公务人员则需要到外面进行租车。在油费结算方面,乡镇根据租车的行驶里程提供油卡,每张油卡跟所租车辆的车牌号进行挂钩,防止驾驶员多报油费 。

 车改之初,当地官员就曾表示,对淮安市淮安区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采取“货币化”的公车改革方式,政府财力难以承受,同时,领导干部车改后交通补贴金额较高,一些干部补贴甚至超过了本人基本工资,这样的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群众也难以理解和接受。而采取明晰“两权”方式对公车进行改革后,不涉及到现金货币,但确实从源头上堵住了公车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漏洞。

 据悉,该试点目前已经实行了十多年,对乡镇租车的监管也由纪委部门转变到财政、公安、审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

 从当年的公务用车改革材料中,可以看到当年的公车改革范畴是准备从乡镇扩展到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但是,记者了解到,目前这种“反租倒包”的模式仅在淮安区的乡镇实施,区直党政机关仍配备公车及驾驶人员。

 根据淮安市信息,2012年底,淮安市对市直及主城区760户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清查。

 为了加强对这些公务用车的管理,清查后的第二年淮安市就正式出台并实施公务用车“四统一”管理办法,从保险、加油、维修、处置等四个环节入手,在制度上降低公车经费,给公车方向盘套上“笼头”。

 根据当年财政部门的统计,实施“四统一”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资格准入等方式,确定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处置供应服务商,以集中采购的形式为政府节省了很多费用。公务用车保险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30%,汽油价格比市场价格下降了2.5%-3%,汽车材料进销差价率比市场价格下降了13.5%,资产评估收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66%,拍卖收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60%。

 苏州常熟

 高额补贴下的车改能否持续

 模式

 2004年,苏州常熟开始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当地实行货币定额包干制,货币定额包干费与公务员实际担任的工作职务挂钩,随领导干部职务和公务员岗位的变动而调整。购买私车的以现金按月按标准发放,一类正职(局长)购买私车的每月发放补贴2800元,二类正职2700元,三类正职2600 元。对不购买私车者,在标准范围内按实报销,节约部分按年计算奖励30%,超支自负。

 早在2004年,孙宇航就告别了免费享用公车的日子,这位时任当地某局副科级干部的官员,不得不跟一堆年轻人挤在一起学车。后来,他买了一辆桑塔纳,开了5年才换成现在的奥迪。

 2004年,常熟开始公车改革,改革的主体是乡镇机关、市机关各部门(公检法机关暂不列入改革范围)和村委三个层面的公车。

 在当年的车改中,市级机关被分为三类:一类是建设局等13个单位;二类是市委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卫生局等42个部门;三类是法制办、外事办、工商联等22个部门。乡镇改革也分为8个大镇和3个小镇。分类是根据各单位需要用车的工作量大小划分。

 改革后,一类部门正职每月补贴2800元,副职2400元,班子成员1800元,非领导职务的正科级干部1400元,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干部1200元;二类部门比一类部门少100元,三类部门比二类部门少100元。

 大镇的书记、镇长补贴是每月3000元,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副书记是2400元,党委委员、副镇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是2000元,非领导职务的正科级干部1400元,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干部是1200元,小镇的补贴档次要比大镇少200元。

 据统计,常熟市当时购买私车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近500人,占总人数的'85%。作为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干部的孙宇航,每月能拿到1200元补贴。“相当于多发了50%工资。”孙宇航说。

 据悉,如果要拿到这笔补贴,必须要出示购车发票,以及个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对于没有购车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能拿到标准的50%,而一般干部可以拿到70%。

 公开资料显示,当时,常熟市下辖的乡镇机关有公车206辆,全年支出费用1954万多元(包括驾驶员报酬、车辆折旧费);市级部门共有公车 279辆(公检法除外),部门预算确定的交通经费达1762万元(不含有驾驶员报酬);村级共有公车87辆,年均支出170多万元。根据测算,按照上述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每年可节约交通费用合计1550多万元。

 如今,孙宇航早就习惯了开车上班,就算是奥迪,在经济发达的常熟,也不显眼。不过,如今他的补贴虽然已经上涨到了每月2800元,养车的费用却比以前高多了。

 “以前不堵车,油价也便宜,停车随便停,现在,油费、保险、停车费,一个月至少花1500元,多的时候,3000元也有可能。”孙宇航说。

 实际上,江苏其他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在进行公车改革试验时,都采取了货币化的手段,而在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等市区县,以往的车补也与常熟差不多。

 有的学者将这种车改模式称作“苏南模式”,不过,对于这种模式的成功,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比如,这种高额补贴的方式能运行多长时间,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复制等等。

 南京区县

 公车集中拍卖

 发放现金补贴

 模式

 南京的公车改革早在2004年就开始了,当时筹备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2005年4月,从一些涉农街道开始,街道的公车集中起来向社会拍卖,而街道的公务人员按活动频率计发现金补贴,出门办事的交通工具自行解决。2006年,区县开始公车改革,市级机关没有改。2007年,南京所有区县完成公车改革。

 “我们区县一级早就实行公车改革了,单位一辆公车都没有了。”南京江北一区级机关副处长李大明说,现在他每天都是自己开车上下班,他们局长同样也是开自己的私家车。

 根据媒体报道,当时参与车改的12个区(县)中,有11个区(县)采用货币化改革模式,只有1个县采用核定费用、租车使用的模式。所谓货币化改革就是单位不再配备公车,而是按职位高低、距离远近、工作量大小给公务员核发汽车补贴,按月发放。南京市建邺区2004年共支出公务交通费用354万元,车改后,一年需要发放货币补贴227万元,减少支出127万元,下降36%。 南京市纪委当年也曾经做过一个统计:车改单位以往一年实际支出车辆总费用约6000万元,车改后一年总费用为4242万元,降低了29%。

 根据当时的核算标准,一般乡镇党政正职(如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等)可获得每月1850元左右的车补,副职1500元左右,一般办事员最低每月补贴80元。最终,南京各区(县)乡党政一把手的车补,大致在每月1600元到2000元之间。

 “我现在每月车贴是1800多元,我们街道主任、书记每月车贴在2500元左右。”江宁某街道副处级干部申磊告诉记者,10年前街道完成车改后,街道便没有领导专车了,街道主任、书记在车改前坐公车,但车改后都是领车贴,没有公车可坐。街道的各级干部到区里开会、下乡办事等,一般是开自己的私家车。

 鼓楼区某局科长杨峻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局是正处级单位,10年前进行公车改革,车改后单位一辆公车也没有了,局长都没有公车可坐。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级机关新一轮的公车改革已经开始启动,按照国家公车改革的时间要求,今年年底前公车改革就要完成,也就是说,再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无论是区县,还是市级机关,都将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公车改革。

 改革从来如此

 心向光明,道路曲折

 之前,江苏各地的公车改革效果立竿见影,东台、昆山、仪征、淮安楚州区车改后,节约用车费普遍在30%以上,无锡实施乡镇车改后立即节省车辆费用2500多万元。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少数领导干部为节省补贴而干脆少下基层,个别地方还出现过车改补贴标准畸高、经济落后地区推进难度大、重大活动用车难保障等问题。

 “此前江苏有47个县(市、区)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都是自己在探索,实事求是说还不够完善。”在去年年底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像包括应该保留哪些公务用车,补贴标准应该放在什么档次等都需要完善。同时他表示,按照中央要求,已经车改的地区和部门,必须按照这次的公务用车改革的方案进行规范。

 在改革之初的2003年和2004年,无数媒体、学者与官员都曾经探讨过当年车改的成功与不足。

 “之前发的车贴,对有的人来说是福利,对有的人来说,可能还得自己贴。”南京公务员李磊说,他曾经匿名在网上发帖子来抱怨之前的车改,“现在有人说,没有公车,公务员会懒政,但并非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李磊说,“我们局里是经常要下去跑的,以前有过公车,大家都愿意下去,没有公车后,一些快退休的干部就不想动了,打打电话就把事办了,而一些年轻人必须得下去跑,他们拿的车贴又是最少的,一个月下来,往往还得自己贴钱。”

 一些区县,则在改革之初就遭到了反对。有媒体报道,苏南某县在车改一开始,遭到了大多数公务员反对,理由是补贴过低,后来,当地不得不提高了补贴标准,以获得公务员群体的支持。

 有专家认为,苏州区县车改之所以坚持至今,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上述补贴标准被多数官员所接受。

 一篇2007年的硕士论文中,专门对常熟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进行研究。作者在论文中计算:假设某副镇长购买一辆15万元的私车,按照使用 15年报废计算,每年折旧费是1万元,加上每年的保险费、养路费、修理费、保养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用于公务活动的燃料费等1.6万元左右,合计大约 2.6万元,即每月补贴2200元比较合适。

 论文还指出,将车辆每年的保险费、养路费、修理费、保养费、折旧费等全部计算在交通补贴内,而实际上车辆并不完全用于公务,产生的费用不应全由财政承担。

 针对车改效果,论文指出,对常熟市200名参加车改公务员的抽样调查显示:85%的公务员认为车改便利于工作和生活,增加了出行率;12%的公务员认为,车改对出行造成了一定影响;3%的公务员认为,车改对出行造成了很大影响。

 对常熟市100名市民的抽样调查显示,68%的市民认为车改是成功的,其中认为促进廉政建设的50%,节约成本的是13%,其他原因5%;32%的市民认为车改是失败的,认为失败原因是没能节约成本的占18%,认为失败原因是不能根治的占11%,其他原因3%。

 如今,新一轮的公车改革正在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在江苏省推行,但可以预见到,就跟之前的任何一次改革一样,赞扬与反对,支持和争议,必将如影随形。

 “二次车改”前夜

 有人争议,有人雀跃

 新一轮的车改是一次全国性的改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次改革中,不一定是公务员,其实每一个人都是利益相关者。尽管相关的细则仍未出台,但2015年车改已然像一颗刚落水的巨石,搅乱了一池湖水。有了更发达的通讯手段之后,你随处能看到各种不一样的声音,比如说,有人失落,有人高兴,有人决定进军“公务用车租车市场”,有人打定了主意,要做一个改革的监督者。

 对于即将要实施的公车改革政策,淮安当地的政府工作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有人表示,可能货币化的改革方式,会促进公务人员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而有的公务人员则表示,对于政策的具体情况还没完全在地方落地,怎么用车没关系,只要不妨碍办事即可。

 林壹是苏州某县级市一政府部门的普通科员,刚刚入职两年。他告诉记者,现在每月到手的车补是800元。“我觉得再改革后有点惨。”林壹称,即将开始的车补,他听说自己最多只能拿到500元/月,甚至只有300元/月。“有点难过。”林壹算了一笔账,“800元勉强够开车了,以后只好坐公交车了。”王萍是苏州市某区机关的副局长,对于即将到来的公车改革,她显得“淡定”很多。“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公务员,我想对于上面的政策都是需要无条件服从的,不会有任何意见。”王萍称,更何况现在政策并未完全出台落地,那么谁都不清楚具体细则是什么,现在去担忧去考虑完全没有必要。王萍觉得应该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待接下来的公车改革。

 南京某局机关的许大伟告诉记者,由于南京市级机关一直没有进行公车改革,他每月是没有车贴的,只是工资条里有一项是通勤补贴,每月只有两三百元。许大伟倒希望他所在的单位能与区县一样,进行公车改革,这样一来,他作为正处级,每月可拿到1040元的车贴。由于他主要工作范围在老城区,这个车贴大致可以满足他的交通支出。

 许大伟说,他们局有编制者有70多人,但副局级以上者有11人,从局长到副局长、巡视员等,这11个人都有公车。其实按规定,这里面大多数人都是不能有专车的。名义上,副局长、巡视员等没有专车,但实际上他们坐的车就是专车,而且配有驾驶员。在领导们坐专车方面,各家单位可谓各显其能,有的是有关部门申请配车,有的因为按规定不能配专车,就从其他渠道,比如从下属单位借车,实际上借来的车子成了领导的专车。车子的支出费用还要从下属单位走账,对此下属单位很有意见,但也没有办法。“名义上他们的车是单位的公车,其他人如果有事,也可以坐,但副局长的车,谁能动用?别说副局长了,驾驶员也不干呢!”

 许大伟说,这11辆车每年的支出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一个驾驶员一年的工资支出在8万元左右,加上车子油耗、保养、修理、折旧等费用,一年一辆车按3万元算,花在11辆公车上的人员及车辆相关支出在120多万元。按照此次公车改革的要求,只有正局级可以保留专车,副局级以下不能有专车。目前这 11辆车中,只有局长的车子保留,其余的车辆目前都已经不开了。“这些车子下一步应该会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我不太清楚驾驶员如何安置,签劳动合同的驾驶员可能要解聘,有编制的驾驶员可能会转岗。”

 许大伟告诉记者,这一轮公车改革,对于普通公务员应该是好事,因为普通公务员坐公车的机会相对较少,车改后每月可拿几百元车贴,肯定是欢迎的。不过对于有些副局级、处级干部来说,由于车改触及到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他们可能会有想法。以前天天车接车送,车改后变成打车、坐地铁公交,这种变化他们能适应吗?许大伟不无担心地说,车改后,有的领导外出办事、跑基层可能会减少,因为交通要自己解决。不过许大伟表示,对于这一轮公车改革,特别是对于副局级等干部的规定,他是支持的,“让公车真正姓公,还公车本来的用途”。

 实际上,本次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并非只是公务人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件事。

 昨天有这样一条新闻,《公车改革催生汽车租赁服务需求》:一位朋友,打定了主意要去参加未来不远的公车拍卖会淘个宝;而另一个驾校的朋友说,他们正打算增加VIP班的数量,“肯定有很多官员想学车,他们怎么可能愿意跟别人挤在一起学呢。”

 南京人老卢则是另一个关注公车改革的人——他是一名职业爆料人,性子较真,曾经拍过很多公车私用的照片。

 “改革归改革,还得有人监督,还好,时代不一样了。”老卢说,这次的公车改革中,他希望公车能有更多的明显标志,让全民监督,彻底断了公车私用的根源,“我少两条新闻也没关系。”老卢认真地说。

;

南通油价调整最新情况(南通油价调整最新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 朱镕基

2003年1月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第六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经核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

第八条 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九条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

第十条 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者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

第三章 排污费的征收

第十一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

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

第十二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收到的排污费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费减缴、免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七条 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第四章 排污费的使用

第十八条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二条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

(二)截留、挤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

(三)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1988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上调排污费编辑

2014年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通知规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进度,逐步扩大以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的应用范围,提高收缴率,做到排污费应收尽收。要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环境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

2015年9月15日上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这则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据介绍,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汽油、有机溶剂、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过程,二是交通运输(如机动车尾气)、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电子、工业涂装等行业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过程。

此次征收范围涉及的5个行业大类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17个行业小类,具体包括:家具制造行业的木制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的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石油化工行业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仓储业,汽车制造行业的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每公斤最高40元。

今天油价多少

一、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2年第13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7月12日24时起执行。

二、油价调整分析

全国平均来看:

92号汽油每升下调0.28元;

95号汽油每升下调0.30元;

0号柴油每升下调0.29元。

本次零售限价下调后,除海南及部分多价区地区外,其余地区的92号汽油价格将全部回归至8元时代。央视财经算了一笔账,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L容量估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少花14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计,短期内油价仍将震荡运行。一方面美西方加强了对俄罗斯、伊朗的制裁措施,利比亚、厄瓜多尔国内动荡影响原油生产,沙特等欧佩克成员国闲置产能有限、无法大幅提高产量,全球原油供应紧张局面仍未有效缓解,对油价构成支撑。另一方面市场担忧全球经济衰退,原油需求受到抑制。多重因素影响下,油价波动频率可能加剧。

拓展

2019年江苏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2014年1月25日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4年1月25日调价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90号汽油 93号汽油 97号汽油 0号柴油 -10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北京市(京Ⅴ) 9230 9530 7.16 9802 10102 7.65 10374 10674 8.15 8480 8780 7.60 9007 9307 8.06

天津市 9025 9325 6.96 9585 9558 7.51 10144 10444 7.93 7915 8215 7.10 8408 8708 7.52

河北省 9025 9325 6.96 9585 9885 7.51 10144 10444 7.93 7915 8215 7.09 8408 8708 7.53

山西省 9095 9395 6.99 9659 9959 7.47 10222 10522 8.06 7970 8270 7.16 8466 8766 7.59

辽宁省 9025 9325 - 9567 9885 7.49 10108 10444 7.98 7915 8215 7 8390 8708 7.42

吉林省 9025 9325 6.96 9567 9885 7.37 10108 10444 8.11 7915 8215 6.97 8390 8708 7.39

黑龙江省 9025 9325 - 9567 9885 7.53 10108 10444 8.15 7915 8215 6.86 8390 8708 7.27

上海市(沪Ⅴ) 9210 9510 7.10 9781 10081 7.61 10351 10651 8.10 8450 8750 7.53 8975 9275 7.98

江苏省(苏Ⅴ) 9250 9550 7.14 9823 10123 7.57 10396 10696 8 — — — — — —

江苏省(国Ⅳ) 9080 9380 7.02 93 9943 7.44 10206 10506 7.86 — — — — — —

江苏省(国Ⅲ) — — — — — — — — — 7955 8255 7.06 8450 8750 7.48

浙江省(国Ⅳ) 9080 9380 6.94 93 9943 7.48 10206 10506 7.93 — — — — — —

浙江省(国Ⅲ) — — — — — — — — — 7970 8270 7 8466 8766 7.50

安徽省 9075 9375 7 9637 9937 7.47 10200 10500 7.91 7965 8265 7.13 8461 8761 7.56

福建省 - - - 9629 99 7.48 10193 10528 7.99 7945 8280 7.09 — — —

江西省(国Ⅳ) - - - 93 9943 7.48 10206 10506 8.03 7975 8275 7.14 — — —

山东省 9035 9335 6.97 9595 9895 7.5 10155 10455 8.04 7925 8225 7.09 8419 8719 7.65

湖北省(国Ⅳ) 9050 9350 7.05 9593 9911 7.50 10136 10472 8.05 7940 8240 7.15 8416 8734 7.60

湖南省 9117 9417 7.02 9680 9980 7.49 10243 10543 7.96 8023 8323 7.18 8521 8821 7.60

河南省 9045 9345 7.03 9606 9906 7.45 10167 10467 7.87 7935 8235 7.13 8429 8729 7.56

海南省 9135 9470 7.96 9703 10038 8.63 10271 10606 9.16 8385 8720 7.5

重庆市 9240 9540 7.17 9812 10112 7.58 10385 10685 8.01 8125 8425 7.16 — — —

广东省(IV) 9105 9405 6.99 9669 9969 7.54 10234 10534 8.16 8355 8655 7.42 — — —

广西自治区 9170 9470 7.06 9738 10038 7.57 10306 10606 8.18 8050 8350 7.15 — — —

宁夏自治区 9030 9330 7.00 9590 9890 7.42 10150 10450 7.84 7915 8215 6.98 8408 8708 7.40

甘肃省 9010 9310 6.98 9569 9869 7.4 10127 10427 7.82 7935 8235 7 8429 8729 7.42

新疆自治区 8805 9105 - 9333 9651 7.40 9862 10198 7.98 7810 8110 6.91 8279 8597 7.32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9040 9340 - 9582 9900 7.50 10125 10461 7.93 7930 8230 7.03 8406 8724 7.44

成都市(国Ⅲ) — — — — — — — — — 8150 8450 7.19 — — —

成都市(国IV) 9245 9545 7.07 9818 10118 7.54 10390 10690 8.12 8826 9126 7.76 — — —

贵阳市 9205 9505 7.21 9775 10075 7. 10346 106 8.08 8110 8410 7.2 — — —

昆明市 9235 9535 7.06 9807 10107 7.66 10379 10679 8.22 8105 8405 7.17 — — —

西安市 9010 9310 6.98 9569 9869 7.4 10127 10427 7.82 7925 8225 6.99 8419 8719 7.41

西宁市 8990 9290 7.01 9529 9847 7.43 10069 10405 7.86 7960 8260 7.02 8438 8756 7.44

备注:1、未标明油品品质的省份,均为汽油国IV品质标准,柴油国III品质标准。

2、湖南省汽柴油零售价格含0.02元/升调节基金。

3、海南省汽油零售价格含附加费1.05元/升。

昨天晚上零售价格没有调整,因此无变化。下次调整时间为2月26日

江苏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车改的成功与争议

新一轮的公车改革正在实施,中央“三条红线”的划定,彰显出决策者坚定的决心。

 实际上,中国从未放弃过解决“车轮上的腐败”,并曾经为此进行过无数次试验。大概从20多年前开始,江苏省就开始酝酿公车改革,2002年,江苏省各地陆续开始了符合当地情况的公车改革。

 由于江苏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发起的车改模式也不尽相同。不过,发生在苏南、苏北和苏中的每一次车改试水,都为公车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理论营养或者前车之鉴。

 各地样本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江苏省的公务用车改革已经起步。后来,有学者分析,这一次改革是自下而上的,一般由乡镇基层到县以上机关,苏、锡、常、宁四市乡镇最先全部完成改革。

 如今看来,这一次的车改有三种模式:货币化改革,即按月按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租赁式改革,即从社会上租车,按一定价位买断所租车辆的年使用权;包干式改革,即设立专门账户,以乘车券或票的方式发放。其中以货币化改革最为常见,曾占实施车改乡镇的七成多。鉴于经济发展水平南北差距大,改革一直分类进行——苏中一些地区在苏南后实行车改,苏北不少地区则没有改革。

 淮安楚州(现淮安区)

 租用社会车辆向市场购买服务

 模式

 2002年,淮安楚州区在江苏率先进行了公车改革的市场化探索,把当地公车出售给个人,“公车”变为“私车”,政府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按年租用车辆。同时,所租用的车辆只能为乡镇公务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业务。公务人员用车时需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

 “从2003年开始淮安市淮安区(当时称楚州区)的乡镇单位就已经不再掏钱购车养车了,因为2002年底淮安区针对全区内的27个乡镇46辆公车进行了改革。”一位知情人说。

 而在相关部门当年的一份公务用车改革材料中,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在改革过程中,驾驶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安置,公务车辆则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通过竞标不仅使买车人成为车辆所有者,同时也成为车辆的出租人。车辆专门服务于租车单位,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政府则对车辆进行返租,租车单位承担租金外还要承担因公务派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以及驾驶员出车在外地的食宿费。这也就是说,将淮安区各个乡镇的公车出售给个人,明晰车辆产权归私人所有;政府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政府按年购买车辆的使用权。

 乡镇的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用车时采取派车单制,由乘车人填写派车单,写明出车事由、起止地点、行驶里程,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现在,我们乡镇还是这种模式在租车,租金一年在5万元左右,但是不承担驾驶员的工资,也不需要我们自己养车。”淮安区某乡镇一名公务人员表示,一般一个乡镇租一到两辆车,在保证乡镇干部的用车基础上,供其他公务人员使用。“我们用车是到办公室填单子,单子里要写明公务事由,用车距离等信息。要是书记镇长不用车,就拿着领导签字后的单子去找租车的驾驶员。”遇上租用的车辆因公务派出的情况,公务人员则需要到外面进行租车。在油费结算方面,乡镇根据租车的行驶里程提供油卡,每张油卡跟所租车辆的车牌号进行挂钩,防止驾驶员多报油费。

 车改之初,当地官员就曾表示,对淮安市淮安区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采取“货币化”的公车改革方式,政府财力难以承受,同时,领导干部车改后交通补贴金额较高,一些干部补贴甚至超过了本人基本工资,这样的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群众也难以理解和接受。而采取明晰“两权”方式对公车进行改革后,不涉及到现金货币,但确实从源头上堵住了公车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

 据悉,该试点目前已经实行了十多年,对乡镇租车的监管也由纪委部门转变到财政、公安、审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

 从当年的公务用车改革材料中,可以看到当年的公车改革范畴是准备从乡镇扩展到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但是,记者了解到,目前这种“反租倒包”的模式仅在淮安区的乡镇实施,区直党政机关仍配备公车及驾驶人员。

 根据淮安市政府网站信息,2012年底,淮安市对市直及主城区760户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清查。

 为了加强对这些公务用车的管理,清查后的第二年淮安市就正式出台并实施公务用车“四统一”管理办法,从保险、加油、维修、处置等四个环节入手,在制度上降低公车经费,给公车方向盘套上“笼头”。

 根据当年财政部门的统计,实施“四统一”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资格准入等方式,确定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处置供应服务商,以集中采购的形式为政府节省了很多费用。公务用车保险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30%,汽油价格比市场价格下降了2.5%-3%,汽车材料进销差价率比市场价格下降了13.5%,资产评估收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66%,拍卖收费比市场价格下降了60%。

 苏州常熟

 高额补贴下的车改能否持续

 模式

 2004年,苏州常熟开始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当地实行货币定额包干制,货币定额包干费与公务员实际担任的工作职务挂钩,随领导干部职务和公务员岗位的变动而调整。购买私车的以现金按月按标准发放,一类正职(局长)购买私车的每月发放补贴2800元,二类正职2700元,三类正职2600元。对不购买私车者,在标准范围内按实报销,节约部分按年计算奖励30%,超支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