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扶持政策有哪些

2.我没有收到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怎么办

3.农业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初显成效

4.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

5.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法规

6.国家出租车油补文件规定是如何发放的?

渔业油价补贴实施方案_渔业油价补贴政策

3867亿元赤字后,日本狂撒130亿元?红包?,这样做能防止罢工潮。

一、日本狂撒130亿元?红包?

世界各地的物价都在上涨,日本也不例外。此前,日元已经跌到了24年来的最低点,而日本对国外的依赖超过60%,因此,日圆的下跌无疑将日本的价格推高了。根据日本的预计,到2022年,这个国家的价格会上升到2.6%。

可能是担心会出现类似于海外劳工一样的罢工,也可能是出于对人民生活的关注,日本狂撒130亿元?红包?。

二、日本社会不再热衷罢工

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日本社会已经不再热衷罢工,在14年,日本总共有9581次罢工,总计3620,000名员工参加。然而,现在的日本,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据调查,日本在2013年总共仅发生了71次罢工。和9581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三、在日本补贴后不会出现罢工潮

最近一起比较强烈的罢工潮出现在2008年,日本有20万条渔船和40万渔民举行了大规模的罢工,以抗议石油价格上涨,并呼吁给予补贴。与此同时,东京有3600多名渔民参加了游行,呼吁日本帮助渔民度过难关。

国家渔业协作联盟?拥有20万条渔船,差不多相当于日本所有的渔船。工会注意到,油价上涨导致渔船燃油费用在过去五年中翻了三番,而燃油费用则占到了成本的3%到40%。

日本议会通过紧急会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呼吁各国为提高燃油价格提供补贴,以减少燃油在船上使用的燃油的纳税负担,并延长渔业的还款期限。另外,决议中还提到,投机性资本导致了原油价格的大幅上涨,从而导致了对投机性资本的流入。

国家扶持政策有哪些

政策一:三权分置

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于深化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和促进资本向农村农业集中,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和农业产业的结构优化,促进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土地改革一直是“三农”改革重点!尤其是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的改革。现阶段实行“三权分置”并行,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利于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政策二:乡村振兴

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现状亟待解决,具体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逐年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明显,教育、医疗分配不均衡等方面。

对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去年以来,各地频出新招,寻找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的路径和方法。新时代各地应继续取多种路径、多种模式,探索出适合当地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政策三:粮改饲

粮改饲,是农业村业部开展的农业改革,主要引导种植全株青贮玉米,同时也因地制宜,在适合种优质牧草的地区推广牧草,将单纯的粮仓变为“粮仓+奶罐+肉库”,将粮食、经济作物的二元结构调整为粮食、经济、饲料作物的三元结构。

政策四:化肥农药零增长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2018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表示,2016年全国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2017年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提前三年实现了“十三五”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备受人们的关注。农产品中化肥超标、药品残留超标成了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

政策五:互联网+农业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

互联网+农业于电商而言,拓展了发展空间。各大电商看重“农产品网上卖”的巨大市场空间,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在农业领域大展拳脚。

政策六:农业领域APP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利用资本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这就是一次战略行动。

政策七:农村三产融合

2016年1月院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并就发展产业融合方式、培养产业融合主体、完善产业融合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农业“三产融合”正式进入快车道。

乡村振兴战略已全面开局,期待三产融合持续深入推进,激活乡村发展的内生因子,增强“三农”发展的造血功能,让农业成为朝阳产业,让农村成为向往的美丽家园,让农民成为全社会普遍尊崇的职业。

政策八:返乡创业

截至2017年9月,全国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已有700万人,其中农民工480万人,占比达68.5%。农村“双创”人员82%以上创办的都是农村产业融合类项目,广泛涵盖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特色工艺产业等农村一二三产业,并呈现交叉融合、竞相迸发的态势。

政策九:循环农业

我国农业在世界上创造了用7%的土地养活22%的人口的奇迹,但农业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消耗源,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巨大的浪费源,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节能减排、降低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利用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农业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政策十: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关乎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相较水污染、空气污染,防治难度更大。土壤污染治理专家认为,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中涉及多种行业标准,目前未形成“国标”,应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标准。

扩展资料: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现实意义:

第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已成为农业机械投资的主体。现阶段农民对农业机械需求迫切,但有效购买力不足。对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可以减少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从政策上直接给予农民实惠,让有机户有钱挣,让无机户有机用,共同利用农机脱贫致富,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农业工具带来的文明成果。

第二,农民对新型农业机械的接受需要有一个认识过程,需要投入一定补贴资金加以引导、示范和推广,扶持和鼓励农民使用新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第三,购机补贴可以有效地培育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有力地推动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农机化发展机制,增加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农业政策_中国兴农网

我没有收到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怎么办

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29、开展农业休养生息试点政策: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

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3、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3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

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

36、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3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

39、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农业补贴

是指一国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条 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

农业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初显成效

我没有收到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这么办:

1、查询是否符合条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渔业油品补贴的申领条件,如所在地是否在补贴范围内、是否符合渔业油品申领要求等。如果不符合条件,您将不会收到补贴。

2、咨询相关部门:根据所在地的渔业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咨询和查询,确认是否已经办理了补贴手续,并了解资金流转情况和补贴细则。

3、联系发放机构:如果已经确定符合条件,但是还没有收到补贴,可以联系具体的发放机构(如当地渔业部门或财政部门等),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补贴款发放情况。

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

农业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初显成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 据农业部消息,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是国家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之一,2015年,国家根据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对该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以2014年国内渔船油价补贴200亿元,远洋渔船油价补贴41.8亿元为基数,在充分考虑了渔民、企业的成本压力和油价走势的情况下,“退坡”式逐年减少渔业直接生产成本补贴,将调剂出的资金用于渔业养护和渔业基础装备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工作推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实施工作初显成效。

油补“退坡”资金逐年增加,补足了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金短板。各地将资金用于支持渔业环境保护和修复、水产健康养殖、渔业安全和综合保障以及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与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的方向。据初步测算,2015-2016年油补“退坡”资金累计达到90亿元以上,随着渔业油补政策改革的逐步深入,“退坡”资金还会逐年增加。

减船转产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压减了捕捞产能,养护了水生生物。政策调整后,国家将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了1倍,达到5000元/千瓦,各地从油补“退坡”资金中又给予了500-3000元/千瓦不等的配套补助,同时规定年度递减,早减多补,晚减少补,甚至不补。这一双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地渔民减船的积极性,减船需求超过预期,“十三五”减船2万艘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截至目前,沿海各省已减船4148艘、压减功率34万千瓦。部分内陆省份利用油补“退坡”资金支持内陆捕捞渔民减船转产,也取得了较好效果。减船转产作为降低捕捞强度的有效措施,将对养护水生生物起到积极的作用。

渔业设施装备建设得到加强,为打好渔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升级硬仗提供了保障。政策调整后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一半以上用于渔业基础设施装备建设,2016-2017年,共支持3369艘国内渔船和113艘远洋渔船更新改造、105座沿海和内陆渔港建设、48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与创建、17个渔港动态管理系统、15个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179个渔业岸台基站、2个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和4.6万台(套)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以及3050只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推广。这些支持方向,有的有效填补了中央财政在一些领域支持的空白,实现了零的突破,有的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各地利用油补“退坡”资金,积极支持水产种业、水产养殖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渔政执法装备建设等等。这些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我国渔业设施装备水平和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在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方面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法规

最新渔船燃油补贴政策如下:

1、不管是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还是内陆捕捞机动渔船,都要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一个年度内从事捕捞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3个月;

2、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汽油4400元每吨、柴油3870元每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油价补贴;

3、渔船年油价补助价格等于,主机总功率乘以补助用油系数,再乘以作业时间。

船长不到8米,补贴每年4000元,每月333元;

4、船长8米以上10米以下,主机功率9千瓦以上的,补贴每年5000元,每月417元;

5、船长10米以上12米以下,主机功率11千瓦以上的,每年补贴6000元,每月补贴500元。

6、船长12米以上,主机功率15千瓦以上,每年补贴8500元,每月补贴708元。

享受渔业油价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补贴对象为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

2、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3、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内陆长江捕捞机动渔船应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渔业船舶证书,并在补贴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养殖渔民(渔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渔业船舶证书(证件),使用养殖机动渔船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

4、海洋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捕捞日志。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并纳入全国数据库管理。内陆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应在本区(县)2008年核定补贴数据范围内。

5、远洋捕捞渔船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除农业部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的渔船一律领取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不得重复领取国内渔业补助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取措施,鼓励、扶持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并根据渔业的可捕捞量,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量。

国家出租车油补文件规定是如何发放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政策,对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二)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定价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稀缺程度,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1.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一段时间内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水平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汽、柴油价格继续实行定价和指导价。(1)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由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价构成。适当缩小出厂到零售之间流通环节差价。(2)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格,合理核定其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价差。(4)供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国家核定的出厂价格执行。(5)合理核定供铁路、交通等专项部门用汽、柴油供应价格。(6)上述差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剧烈波动时,继续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以减轻其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4.航空煤油等其他成品油价格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液化气改为实行最高出厂价格管理。  5.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另行制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三)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配套措施。  1.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实施有控制地调整汽、柴油价格措施时,原油加工企业会出现暂时性困难,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要继续按照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  2.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1)铁路货运价格,根据上年国内柴油价格上涨影响铁路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由铁路运输企业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疏导,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幅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铁道部确定。(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首先在运价浮动机制内,由航空公司自主调整具体票价,需要调整燃油附加时,根据航空煤油价格影响民航运输成本变化情况,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调整燃油附加标准或基准票价的方式疏导。调整燃油附加标准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燃油附加具体收取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按照上述原则确定。(3)出租车和道路客运价格,由各地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

3.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1)种粮农民。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给予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上述行业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新的补贴办法从2009年起执行。(3)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4)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继续实行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四)妥善解决改革的相关问题。  1.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锁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费人员数量,严格把关,防止突击进人。对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措施: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二是税务部门接收;三是地方人民统筹协调,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2.研究解决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地方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利用中央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整合现有,更好地用于发展二级公路。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六费原有资金功能不变的原则,抓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3.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坚决禁止成品油生产企业为规避税收只开具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油品走私、经营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五)实施时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切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有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要切实做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发展改革、价格、财政、交通、税务、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证队伍稳定和资金有效衔接。地方各级人民要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把人员安置的工作摆在推进改革的突出位置,提前筹划,周全安排,妥善安置。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改革前后资金安排及预算衔接工作;中央财政要通过向地方预拨资金,确保养护管理及人员经费等需要,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严格禁止乱收费。各地要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09年1月1日零时全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经提前预收的要及时清退,要加强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对确定撤销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省级人民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并加大督查力度。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地方各级人民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院报告。

按照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根据我国《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十三条规定: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扩展资料

国家出租车油补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

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参考资料: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