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汇率变动对浙江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2.对于经济变量传导路径的研究有什么意义

3.南京灵活就业人数

4.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化路径有哪些?

5.商业银行如何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6.如何加强基层人大自身建设完善机制意见和建议

7.依法治国的路径

油价调整机制的完善路径_油价调整背后的经济原理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同时的去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的方案,2017年的时候就是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通知要求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同时,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在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通知要求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此外,通知还提出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等要求。

17省实现全民医保人社统一管理

《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正式出台文件,对本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出规划部署,如期完成了院对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务要求。

以上8省从理顺体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体”整体考虑,对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进作出规划部署。一是明确提出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二是按照院文件“六统一”要求,对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对明确整合工作任务分工以及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还对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兵团9省在院文件发布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个省均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这充分说明地方党委对统一医保管理体制的高度共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刻认识。

从地方实践看,制度整合成效显著:一是群众普遍得实惠,改革获得感增强。各地在实践中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特别是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与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参保登记、基金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一体化管理服务,避免了重复投入、多头建设,减少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仅山东省整合就剔除重复参保250万人,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助资金8亿多元。三是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各地注重发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规律,促进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激励制约,为三医联动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

中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无业城镇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给予适当补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院解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如何?实施效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取“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经办管理,实行一体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总体来看,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当前,中央决定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四、全面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如何把握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是从政策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实行“六统一”;突出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经办机构,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突出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逐步过渡和平稳并轨,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制度衔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四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坚持管办分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五、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程中如何实行“六统一”?

从政策入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点是要整合其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对原有两项制度差异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统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就业人口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妥善处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各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对社会办医取一视同仁的政策。

六要统一基金管理。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外部监督制度,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基金结余,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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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汇率变动对浙江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医保起付线指的是医保报销的起点,即超过起付线金额才予以报销,起付线以内的部分由个人承担,超过起付线的费用根据医保目录规定来按比例报销。

于医疗保障工作,《报告》主要提及如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2020年,党中央院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探索推进市地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推进省级统筹”。2021年,总理在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就提出“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同年,《“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实施路径,即:“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务的方向,推动省级统筹”。今年,总理在《报告》中再次强调。可以肯定,“十四五”期间,“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将会加快推进,并会有实质性进展。

二、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购

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共开展6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购,共购23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品年购总额的30%,按集前购金额计算,累计节约费用2600亿元以上。在高值医用耗材集方面,冠脉支架中选结果实施满一年,中选产品年度购量169万个,达到协议购量近1.6倍。人工关节平均降价82%。人民群众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负担显著减轻,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2021年1月,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同年4月,经院同意,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标志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购工作已经常态化、制度化。这次《报告》再次重申“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购”,不仅仅预示着药品和医用耗材购的未来发展趋势,更意味着国家对集中带量购工作的肯定和支持。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支付方式是医保管理和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配置的重要杠杆,是医疗保险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020年2月,党中央院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要求“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按人头付费”。经过三年试点,截止2021年底,全国30个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和71个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试点城市全部进入实际付费阶段,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医保发〔2021〕48号),要求各地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报告》提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意味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号角全面吹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四、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院明确指出,“必须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要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共检查医药机构70.8万家次,处理41.4万家次,追回资金234亿多元,曝光案件7万起。组织开展飞行检查30组次,实际检查29个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68家、医保经办机构30家,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5.58亿元。在基金监管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随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日益健全、不断完善,基金安全进一步有了制度保证。《报告》再次重申“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意味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将不断强化,并呈现常态化、制度化的态势。

五、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政策规定,允许各地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范围内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异地居住、流动就业逐渐成为生活中的常态,异地就医的发生频次越来越多,因为各地药品目录不统一所带来的待遇不公平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也引发了一系列矛盾。为此,自2019年开始,国家明确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此次,《报告》提出“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可以看成是对上述政策规定的再次强调。

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

长期以来,党中央、院一直高度重视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工作。自2016年启动了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以来,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已开通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同时,通过持续优化备案管理、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基金监管等各方面的工作,让老百姓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便捷、更高效。2021年,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有5.27万家,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惠及群众住院440.6万人次;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4.56万家,联网定点零售药店8.27万家,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直接结算1251.44万人次。老百姓跨省异地就医的服务体验持续稳步提升。《报告》提出“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对医保部门来讲,就是要进一步提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改革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和管理制度,让政策更趋统一,让流程更加简易,让异地就医政策和备案规定更加简明易懂,让老百姓异地就医看病更加方便顺畅,不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努力提升老百姓异地就医的医保服务体验。

法律依据

《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_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2.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1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推动生活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业供给。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对于经济变量传导路径的研究有什么意义

人民币升值对浙江经济的深远影响及对策

人民币升值是一个长期趋势,总的对浙江经济是有利的。央行7月21日宣布人民币升值,标志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很可能意味着发展和改革的一个新时期的到来。

一、人民币升值的宏观背景

1、人民币升值是中国生产力增强的必然趋势

改革开放至今,人民币汇率经历了由贬值到缓慢升值的倒U字型变化过程(见图1)。从1994年开始,人民币进入了长期缓慢升值阶段。也就是在这一年前后,中国经济出现了由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重大变化。从宏观指标看,全社会物价指数开始下降;而从体制上看,非国有企业开始全面替代国有企业。人民币由贬转升表明,一方面是在长期贬值后,人民币回归到真实汇率,而在另一方面,则是生产力水平的持续上升支持了人民币的持续升值。

生产力增强必然导致本币走强。在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的双重推动下,我国经济迅猛发展。18年至2004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9.4%,以人民币为单位的名义GDP累计增长了21倍。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明显快于美国。1990—2001年,中国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6.75倍,扣除价格因素则提高了3.58倍;美国提高了1.52倍,扣除价格因素则仅提高1.29倍。劳动生产率提高导致成本下降,再加上中国企业积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商品竞争力明显增强,吸引了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中国商品的极大需求,而这又引发了中国外汇顺差的持续上升。

1994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金融资本项目顺差一直呈增长态势(见图2),形成了一种双顺差状况。2004年,我国国际收支顺差累计高达6368亿美元。汇率是货币的价格,由外汇市场上本币和外币的供求关系来确定。如果外汇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超过人民币的供给,人民币就会面临升值压力,反之则面临贬值压力。我国经济十多年持续增长、累积额高达6000多亿美元的国际收支顺差,在外汇市场上形成了对人民币的巨大需求。正是在这种需求的拉动下,人民币升值成为一个必然选择。

与此同时,持续十多年的国际收支双顺差致使我国的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截至今年6月,我国外汇储备额高达7110亿美元,这虽然有国际炒家的因素,但诱因却是国力增强所引发的人民币升值预期。巨额外汇储备远远超过了基于正常需要的安全储备,并由此而进一步增加了人民币升值压力。持有过量的外汇储备会影响我国货币政策独立性,同时也会造成要素配置效率的下降,特别是持有美国国债的收益率远远低于外商来华投资的收益率(差额约为10%),大量利润被外国人赚走。在这样的背景下,提高人民币币值有利于克服配置的扭曲。

2、人民币升值不会重蹈日本覆辙

一些人士喜欢引用日本的案例,来说明本币升值的不良后果。更有人把此政治化,说压本币升值是美国人搞垮一国经济的阴谋,其实这些都是缺乏说服力的。

应该说,日元升值并不是当前日本经济颓势的元凶。日元升值始于11年8月26日,日本由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转为浮动汇率制。当年12月8日,按照斯密森协定,日元从360日元兑换1美元,升值到308日元兑换1美元。在此之前,日本已经历了自1955年至10年,长达15年的经济快速增长。然而这以后,即10年至1990年,日本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仍高达9.2%。从下图可以直观地看到,10年以后,日元持续升值,而日本的年度GDP增长,却相对稳定地保持8%左右,最高年份为21.8%,最低年份为4.1%。1990年以后,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经济增长速度一直较低,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经济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人民币升值问题上,拿日本经济来类比中国经济,其实还忽略了中日经济的两个巨大差别。一是内需差别。中国是一个具有13亿人口的大国,国内市场潜力巨大。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看中的也是中国巨大的市场。因此人民币升值后,即使出口受到一定影响,也可以通过开发国内市场来弥补总需求不足。日本是小国,内需有限,特别是日本长期取保护国内农业、中小企业主利益的政策,进一步导致总体经济缺乏较强竞争力。二是要素成本差别。日本是典型的小国,经济快速增长导致其国内要素价格急剧上升,最典型的如职工平均现金收入快速增长。10年,日本职工的月平均收入为7.6万日元,1990年上升到37.0万日元,上升了4.9倍,如果以美元计算,则上升了13.0倍[1],成本上升削弱了日本商品竞争力。虽然中国的自然矿产并不丰富,但劳动力价格将长期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3、人民币升值为何如此艰难

2002年底以来,人民币就已经面临升值的显性压力,尤其是2004年10月央行加息后,升值压力进一步加大。其实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人民币面临的也主要是升值压力。从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到开始升值,历时三年多,正反映了人民币升值一个艰难的政策抉择,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是升值结果很难判断。经济运行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复杂过程,对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只能给出一个大致的预期,很难做出具体的量化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人民币升值必将“牵一发而动全局”,万一出现不可控局面,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政治问题。因此人民币汇率调整必须全面考虑,统筹协调,慎之又慎。尤其是现阶段,国际游资大量入境豪赌人民币升值,而国内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不成熟,金融机构抵御抗风险能力较弱。在这样背景下,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时机、幅度、方式等,更需谨慎选择,稍有差错,可能就会造成经济的巨大波动。

其次是长期低估人民币汇率所导致的路径依赖。人民币被低估,使得出口部门具有价格优势,形成了出口企业低汇率的路径依赖。很多出口企业依靠低价格获取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靠“跑量”赢得大量外汇,形成了巨大的既得利益。而人民币升值几乎可以肯定会给依靠低价竞争的出口企业带来较大压力,从而将打破利益分配格局,这就必然会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因此,人民币升值必须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处理好多方面关系。

二、人民币升值利大于弊

人民币升值的影响,有利有弊。从宏观和长远来看,如果宏观经济政策处理较好,人民币升值利大于弊。就当前而言,人民币升值所带的不利影响,大都是短期和局部的,不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的全局。

1、出口额不会大幅度锐减。

首先,汇率调整的国际经验证明“汇率升值必定打击出口”的观点没有经验依据。日本和德国都经历过货币大幅度升值,但这两个国家的出口不降反升(见图4、图5)。11年“尼克松冲击”后,日元对美元汇率从360:1上升到308:1。之后日元逐渐升值,到年上升到231日元兑1美元,而与此同时,日本对美国的出口则呈上升态势。以日元计算,1985年日本对美国出口总额为42.9万亿日元,比10年增长6倍,平均每年增长12.7%。70年代是德国马克升值最快的时期,双边汇率从10年的3.68马克兑换1美元,升值到19年的1.73马克兑换1美元,累计升值1.13倍,而在这期间德国外贸出口额则增长了1.5倍,且一直保持较大顺差。

其次,浙江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出口结构决定了人民币升值不会造成出口的急剧锐减。出口商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初级产品,另一类是工业制成品。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初级产品趋同率较高,国际市场竞争激烈。人民币升值后,初级产品出口有可能受此影响而减少。但从浙江情况看,初级产品的出口比重逐年降低,2003仅占出口总额的5.1%,因此对贸易出口的整体影响不大。工业制成品的生产具有国际化特征,需要大量进口原材料以及机器设备等,人民币升值后,企业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成本将会降低,给企业提供了一定的降价空间,缓解了人民升值所带来的价格压力。更重要的是,工业制成品的产品差异较大,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主要是看与相关国家产品的比价关系。从我国产品近几年大幅压价竞争的情况看,我国低层次工业制成品与其它国家相比具有巨大的价格优势,即使因人民币升值而小幅提价,也不一定会高于别的国家和地区,从而不至于较大程度地影响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再次,低廉的劳动成本使得出口企业可以承受一定的升值压力。浙江是中国劳动密集产品生产的一个典范,由低工资所支撑的国际竞争力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低廉的劳动成本成为浙江商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明显价格优势的主要支撑。根据2002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的计算,在17个重要样本国内,中国的单位劳动工资最低,美国工资是中国工资的50倍。劳动力成本的低廉并不会被出口价格的上涨而完全抵消。人民币升值后,如果幅度不是非常大,劳动力成本依然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使得出口企业可以取降价策略来缓解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出口不会因人民币升值而大幅减少。

最后,汇率不是影响出口的主要因素,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才是导致出口迅速增长的关键。从历史上看,自1994年以来,人民币实际汇率一直处于升值趋势,但中国出口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1994—2002年,人民币相对于美元,欧元(2001年前为德国马克)和日元的名义汇率升值幅度分别为5.1%,17.9%和17%,实际汇率升值幅度分别为18.5%,39.4%和62.9%,而此期间中国对美德日的年出口增长率分别为17.3%,11.5%和14.1%;浙江对美德日的年出口增长率分别为23.9%,20.7%和14.7%。这说明汇率不是左右出口的关键,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才是核心因素。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出口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保持了高于美国1.5—2倍的增长速度,浙江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只要保持了劳动生产率的较快提高,出口额自然也会不断增长。

2、外商直接投资不会大规模下降

1994—2003年我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总计290.0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37.2%,外资企业已成为促进我省经济增长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推动力,也是引入国外先进生产技术的重要方式。人民币升值后,外商直接投资不会大幅下降,因为外资企业来华投资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看好13亿人口的大市场。世界上已经不可能再找到第二个如此巨大的潜在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外资公司大量进入中国,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台湾的康师傅集团进入大陆市场前只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进入祖国大陆后,巨大的内地市场使其迅速成长为中国国内最大的台资食品公司,获得了“中国面王”的美誉。

二是充分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我国劳动力工资水平相当低下,以1998年制造业名义工资水平衡量,中国劳动力成本只有美国的1/50,日本的1/30,甚至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1/4~1/5。这里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长期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造就了中国农民特别善于吃苦的优良品质,以及思维与身体的灵巧性。

三是相似文化传统的感召力。浙江外资企业中,港资、台资企业占了一半左右。大陆和港台地区具有相同的语言和文化传统,高度的文化认同感是这些企业来华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人民币的小幅升值并不会对这类外资引入构成重大影响。

外资迅速增长的这三点主导因素都具有明显的长期性特征,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不会因为人民币对外价格水平的上升而迅速逆转。2003年“非典”肆虐的特定背景下,我省利用外资仍然取得可观成绩即可证明这一点。

3、不会出现大面积失业

就业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很多人担心人民币升值后,会严重影响总需求,从而造成大面积的失业,影响社会稳定。这种担心是没有道理的。

汇率调整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对就业产生影响,一是人民币升值将引起进出口相对价格的变动,进而影响出口,最终影响就业;二是人民币升值会影响外商直接投资,进而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继而波及到就业状况。根据前面的分析,人民币升值后,企业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都不会出现根本性逆转,因此就业也不会出现大幅度的波动。

此外,2002年以来中国内需十分旺盛,央行从2003年年初就开始利用公开市场操作回笼货币,7月后又取了一些加大控制国内力度的货币政策。到目前为止,内需仍然有自动扩张的倾向。人民币升值后,只要内需保持稳定增长,就可以抵消升值对外需的影响,维持总需求的稳定。在总需求保持稳定增长情况下,就业可能会在人民币升值后出现小幅波动,但不太会造成大面积失业。

三、人民币升值对浙江的六大影响

人民币升值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新机遇,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次汇率调整虽然只升值了2%,但改为“参考一篮子货币”,意味着汇率形成机制向市场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浙江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主体更加成熟理性,更容易抓住汇率变动所表达出来的价格信号,合理有效地配置,提高经济发展效率。

(一)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境外

人民币升值有利于增加居民。2003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万元,人民币升值2%,相当于每个人增加了262元的对美国商品的购买力。这可以扩大居民对国外进口商品的购买,降低出国留学和旅游成本。

人民币升值有利于利用国外。、技术等要素制约将是浙江经济的长期问题。最近几年,浙江进口铁矿石、原油等基本快速增长,2004年比2003年分别增长了325%和140%。人民币升值,进口成本降低,对浙江是一个利好消息。据杭州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浙江进口146.1亿美元,按照升值后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可以节省23.4亿美元。

人民币升值有利于利用国外先进知识。人民币升值,购买力提升,国内企业能以较低费用,加大直接购买境外专利、技术和装备的力度,同时增加派遣管理、技术人员出国学习。湖州久立特殊钢有限公司,前不久签约进口一台单机压力在全球排第9位的热挤压机,价值5万欧元,人民币升值2%以后,企业将少支付225万元人民币。

(二)有利于加速劳动力向第三产业流动

人民币升值后,降低了企业进口成本,会形成扩大进口机器设备等高科技产品的局面;与此同时,对出口企业而言,人民币升值意味着劳动成本的相对提高,因此会出现用境外资本货品替代国内劳动的情形,即企业扩大机器设备进口,利用新科技的高效率减少对企业工人雇佣。从这个角度看,人民币升值会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失业。

但这一过程将加快提高制造业的整体生产效率,提高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收入,从而增加他们的消费能力,这就为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这样,高科技所替代下来的就业人员将会被第三产业所吸纳,形成劳动力向第三产业的加快转移,从而使得服务业吸纳就业人口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也符合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

(三)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首先,人民币升值可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人民币升值后,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将会受到抑制,企业利润空间降低。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下去,企业不得不转变竞争方式,一方面将更加关注国内市场,而不是一味追求出口,成为跨国公司的一个车间;另一方面将努力转变出口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所占的比重,这会迫使企业提高科技水平,形成加快转变产业结构的压力。此外,人民升值后,进口成本降低,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境外知识、技术、先进设备等,降低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本。

其次,人民币升值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浙江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和压力越来越严重,几乎已经到了承受的极限。浙江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比发达国家高30%以上,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0多个百分点。2003年人均能源消费、人均年用电比“九五”末分别增长了23%和100%。一些出口产品就是在依靠高耗能、高污染生存,是国外转嫁环境压力的产物。人民币的适当升值将使低能耗高环保的高技术设备进口成本降低,进口数量增加,有效减少的浪费,减轻环境压力。此外,还可以通过“优胜劣汰”效用,淘汰部分能源消耗大、产品附加值低的出口企业,逐步转变向世界廉价拍卖我们珍贵的现象,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四)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和改善贸易环境

浙江出口商品以劳动密集型、缺乏核心技术的工业制成品为主,这些产品大致占出口总额的80%以上。出口产品附加值较低,主要依靠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出现贸易摩擦在所难免。2002—2004年,浙江共遭遇国外“二反二保”和“337调查”案件71件,涉案企业2496家、涉案金额15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的45%、50%和60%,浙江已成为遭受反倾销、保障措施等立案调查最多的省份。

从短期看,人民币升值后产品的出口价格会提高。但由于我省出口产品价格已非常低,即使适当提高价格,产品仍将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且有助于减少其它国家对中国提出产品低价倾销的诉讼。浙江部分出口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相当高,如果利用这种市场优势,适当提高产品价格,反而可能增加利润。人民币升值也向世界表明了我国对待汇率改革的态度,欧美等国必然会随之调整对华贸易政策,减少各类贸易摩擦的次数。

从长期看,人民币汇率调整虽然只有2%的增幅,但却说明了一个信号:人民币正在向真实汇率回归。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今后必须调整其低价竞争策略,以提高质量、款式、功能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取胜,提高其在国际分工和价值链中的位置,增加产品附加值,使出口贸易逐步纳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而这显然是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的。

(五)有利于加速我省企业走向世界的进程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雄厚,具有典型的“藏富于民”的特征。全省存款余额2003年达1475.8亿元,从1990年算起,平均每年增长27.8%。但由于经济和金融结构的不完善,储蓄转为投资的传导机制受阻,大量剩余资本在寻找获利机会。在股市不景气的情况下,资本疯狂涌向房地产市场,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温州炒房团”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省并不缺少投资资金,缺乏的是投资机会。

人民币升值后,可以用较少的货币购买更多的国外,将刺激企业发展对外投资,实行跨国经营,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国际市场,而不必担心贸易壁垒的制裁。纵观国外跨国公司的发展历程,低级阶段是单纯的产品出口,高级阶段则是直接投资,实行现地生产。浙江企业要率先走向世界,也必然需要经历这一过程。人民币升值将加速这一进程的实现。

(六)人民币升值的若干不利影响

浙江经济具有明显的外向型特征,2004年浙江省外贸总额为852.3亿美元,外贸依存度到高达66%,出口依存度高达43%。对浙江这样一个出口大省而言,人民币升值也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

——打击出口企业。对纺织业等低附加值产品冲击最大。浙江有很多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下的小纺织企业,纺织业的利润一般不足10%,而这些小企业的利润仅在3%左右,一次性升值2个百分点,对企业的打击不小。

——影响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升值将使同量的外币折算成人民币的价值下降,就会使得外国投资者利润减少,投资自然减缓。

——影响就业。我省的出口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在人民币升值,出口企业利润下降的情况下,企业很可能用压低工人工资、减少工人数量的方法来转嫁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损失。这会给就业带来一定的冲击。

——扩大收入差距。人民币升值后,用美元表示的收入增加了。但只有能够购买进口高档产品的中高收入群体才能真正享受到升值的好处。此外,人民币升值后,沪深股市上扬,受益的也是有投资能力的中高收入群体。收入差距会因人民币升值而有所扩大。

四、积极把握人民币升值形成的新发展阶段特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无论是日本、韩国,还是德国,本币升值都会推动本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日本经验更是表明,本币进入升值过程以后,一国经济社会起码还有20年左右的快速发展期。人民币升值同样表明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大致有五个重要特征。

一是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更高,市场对配置将发挥更大的基础性作用;二是中国经济竞争力上升,在全球经济中的话语权走强;三是商品和劳务的低价优势开始弱化,形成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压力;四是中国经济进一步接轨全球经济,至少会逐渐在贸易、商品价格等方面形成内外经济一体化格局;五是浮动汇率制度导致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但只要灵活地进行相机抉择的宏观调控,将有利于激活经济社会内部的积极因素,且增强了要素合理配置的敏感性

充分把握人民币升值所形成的新发展阶段的若干重要特征,加快转变浙江经济增长方式,是我们当前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就而言,应该借人民币升值的契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企业而言,在短期内可以利用各种金融手段来规避汇率风险,也可以取向经销商转嫁负担等办法来降低人民币升值的损失,而从长期看,则应化压力为动力,加快技术进步,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抓住汇率变动机遇优化配置机制。汇率不仅仅是一种政策工具,而且也是一种价格。作为价格,汇率在市场经济中应由市场决定;作为政策工具,调整汇率是要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因此,汇率的变动能否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关键就在于市场机制是否完善,在于市场主体能否及时灵敏地能对汇率调整做出反应。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当前应以产权改革为抓手,加快由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提高配置的市场化水平。只有在市场体制完善的状况下,市场竞争主体才能准确地把握汇率所传递的国内外价格信息,正确地进行成本和盈利的国际比较,从而使进出口贸易真正建立在比较利益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竞争力。当前要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进程,如减少对于工业用地出让的行政干预,提高工业用地的招标、挂牌和拍卖比重;加快改革步伐,以一个更具创新精神的,低成本地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良好运行;加快提升诚信水平,强化监管力度,维护和优化市场经济秩序。

2、实施进口战略,加大利用境外先进知识等的力度。人民币升值给我省企业带来了出口压力,但也降低了我省利用境外先进知识等的成本,这对既遭遇自然矿产制约,又受着知识缺乏制约的浙江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机遇。因此,要从“借力”发展和开放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要像抓出口一样,研究和实施进口战略,加快引进境外先进知识,积极利用境外矿产。要系统地研究和加大出国留学培训、引进专利和技术装备、购先进商品、购买能源原材料等。通过利用境外先进知识,购买矿产,来优化进口结构,来用好浙江的巨额外汇,加快提升浙江经济社会的知识水平,缓解浙江的制约,走出产业结构的路径锁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3、强化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把成本上升因素转嫁给经销商。向境外经销商转嫁成本,是出口商缓解人民币升值成本压力的一个重要策略。但是单个企业势单力薄,需要在引导下,由非的行业组织牵头和出面,增强与境外经销商的价格谈判能力。行业协会也要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事实上,我省一些企业的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占有率,我们在价格上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可以要求和客户共同分担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利润损失。比如绍兴豪纳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与沙特阿拉伯某外商签订的出口合同中,1米(长1.5米、宽1米)“捷达化纤面料”单价比以前提高了3美分,增幅为4.3%,这就能有效地和经销商一起分担人民币升值带来成本上升压力。

4、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外贸出口结构。企业不可能长期依靠汇率、利率等外在政策的保护实现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产品的内在竞争力,实现企业的转型发展。借助人民币升值机会,企业应合理安排好进口,加大先进技术和高科技产品的进口力度,提高企业科技水平。提升企业品牌内涵,创建品牌的国际优势。进行整合和产品结构调整,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由产品输出到品牌输出和资本输出。

5、加强对人民币汇率的长期研究。人民币汇率调整将对浙江经济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我所今后将作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在全省组织科研力量,进行定期研讨,深入研究人民币升值趋势下的浙江经济应对之策。

南京灵活就业人数

对于经济变量传导路径的研究有意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指从运用货币政策到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过程,货币传导机制是否完善及提高,直接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对经济的贡献。

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到企业、居民等非金融部门的各类经济行为主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中央银行的政策操作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对各类经济行为主体的消费、储蓄、投资等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简介

货币政策从政策手段到操作目标,再到效果目标,最后到最终目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传导过程的机能。货币政策分为制定和执行两个过程,制定过程从确定最终目标开始,依次确定效果目标、操作目标、政策手段。执行过程则正好相反,首先从操作政策手段开始,通过政策手段直接作用于操作目标,进而影响效果目标,从而达到最后实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目的。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化路径有哪些?

2007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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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

现将我局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回顾

2007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劳动保障部门紧紧围绕南京“全面总体达小康”的战略部署,把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以人为本,真情为民,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面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及成效有:

(一)落实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城乡充分就业进一步推进

把就业创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民生的首要任务,落实新一轮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就业局势继续保持平稳。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9.8万个,实现再就业6.91万人,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19万人,城镇就业人员总数达208万,城镇登记失业率降低到3.26%。

整合政策,出台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新政。协调市促进就业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开展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专题调研,将分散在市13个部门扶持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整合集成、拓展延伸,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了《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7]196号),召开全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进大会,推动44条新政实施。全市已建成创业园(街)35个,吸引2894家企业入驻,吸纳8900人就业;累计发放小额担保2783笔,金额7600万元,培育创业者2.18万人,带动9.33万人实现就业。

突出就业援助,实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将援助就业困难群体的范围放宽到市[2006]76号文中规定的七类人员,以及生活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对零就业家庭实名登记,对他们的家庭情况、就业要求、培训愿望、身体状况做到“四个清楚”,对享受待遇、参加培训、求职择业、享受低保、实现就业情况做到“五个明白”。通过送政策上门、实施个性化职业指导、购岗、接续社会保险等“一对一”帮扶措施,做到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确保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目前,全市有近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共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2万人。

坚持联动,创建充分就业区县。将创建充分就业区县、充分就业保障街道和社区纳入全市就业再就业目标,作为对区、县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去年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创建“充分就业区县”评定标准,推动区、县制定工作,建立工作制度,落实资金保障,增配社区协理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创新“以人为本、划片包干、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劳动保障工作片管专管机制。全市共创建充分就业区3个,充分就业保障街道66个,充分就业保障社区688个,分别占全市13个区县、115个街道(镇)、838个社区总数的23%、57%和82%。

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将城镇就业工作形成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向农村延伸、向外来农民工拓展,在全市形成了就业保障服务平等对待、扶持政策同等享受、市场信息同步联网的城乡统筹就业格局。全市建立了3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72个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强化定单、定向培训,形成了市场“开单”、培训机构“出单”、农民“点单”、“买单”的培训模式;打造了“高淳船运工”、“龙袍装卸工”、“溧水宁姨牌保姆”等劳务品牌。全市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总量达86.75万人,转移比重70.8%,其中今年新增转移8.19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5.4万人,促进农民人均增收273.9元,完成市下达农民增收总量6.4亿元、人均增收310元目标的88.35%,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

控制失业总量,稳定就业局势。针对今年以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数凸增的情况,取措施,积极应对。做好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的审核。进一步落实好企业裁员备案制度。按照宁政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对裁员单位的裁员比例、范围以及原因严格审核,调控了失业人员的流速、流量、流向。通过裁员备案,我市共减少裁员1万余人。

(二)社会保险覆盖率提前达小康目标,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构筑和谐社会安全网,从根本上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社会保险惠及面进一步扩大。加强对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组织协调,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参保达218.7万人(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7.0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95万人、农村养老保险39.1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4.6万人)、失业保险149.29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2.1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3万人、工伤保险135.98万人、生育保险128.11万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提前实现了小康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突破138亿。规范“五险合一、一票征缴”工作模式,创新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手段,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力度,力求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市共征收社会保险基金138亿元,同比增长29.5%。连续6年保持征收总量年增长20%的态势,社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各项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平稳。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调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均增加养老金139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248元。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人均增加失业保险金102元,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474元。全年共支付社会保险基金112亿元,50.7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2.03万名在领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启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已有1.9万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月人均待遇达1550元。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先后取“三增加一降低”(增加12个门慢病种、增加肝移植抗排门特病种、增加门慢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降低门慢患者社区就诊自付比例)和“三降低一提高”(降低门慢起付标准、降低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住院个人分担比例、提高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最低划帐额)的政策措施,减轻个人负担,这几项政策措施,年增加医保统筹基金支出1个多亿,惠及70多万参保职工。参保人员共发生各类门诊609.58万人次,住院9.05万人次,购药232.05万人次,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基本保障。

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出台了《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07年市265号令),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三张保障网,从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参保已达113万人,发生门诊3.32万人次,门诊大病881人次,住院903人次,发生医疗费用887.1万元,与医院的结算和零星报销工作正常进行。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机制。规范失业保险政策、基金运作和工作模式,城乡失业人员待遇水平统筹提升。调研拟定我市新型农保办法。将农村居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与企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衔接机制,形成以企保、事保、新农保为主的养老保险体系,将养老保险覆盖到城乡各类劳动者。统筹城乡保障。建立农保与企保衔接通道,全市由农保转城保的人员达3.万人。将农村各类用人单位纳入企保范围,允许农村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目前全市共有33.4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18.3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开始破题。目前,已有6.5万多名农民工参保。

用改革的办法破解保障难题。解决“老征地”保障问题。制定出台了《南京市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对1983年至2003年的被征地农民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人员,发放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目前,已对2万名被征地老年农民发放生活困难补助31万元。解决“老知青”保障问题。对上世纪支援边疆建设、下乡插队、随父母下放农村人员中,回宁定居后没有生活保障的约1万名老年人员,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50元。至此,“老征地”、“老军工”、“老职工”、“老工伤”、“老知青”的“五老”保障难题已全部解决。这些人性化的措施,稳妥地化解了历史遗留的保障难题,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培训的路径进一步拓宽

坚持培训服务就业、促进就业的导向,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贴近社会需要和企业需求,高技能人才建设、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四轮并动”,促进技能就业、素质就业。

高技能人才建设形成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市委、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完善高技能人才配套政策,制订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交流、激励、待遇、投入、协调机制等配套政策。通过开展27个适用型工种的技能竞赛、职工技能进位“五个百分点”活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活动以及加大高技能人才基地培养力度等有效措施,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今年新增技能人才8.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5万。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6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突破10.4万人,企业一线工人的技能结构得到了有效改善。

技工教育层次稳步提升。在全市技校系统全面推行“技能教育+就业教育”制度,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2007年,全市技校硬件投入达亿元,招生量达2万人以上,全日制在校生达6万人,就业率达99.1%以上。今年申报高级技校1所、国家级重点技校2所、省级重点技校1所,全市重点技校占50%以上,且全部参与了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高级技工班及以上在校生达2.6万人。在11月份举行的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中,我市6所技工学校获得“优秀教学奖”,我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南京铁道车辆技术学校的胡超同学夺得焊工高级组第一名。南京技师学院创新办学理念,突出教育特色,努力打造技工教育品牌,省评估组已对南京技师学院进行了省重点技师学院评估。

职业培训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积极发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做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发放225万元培训券;对城乡困难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实行“技能扶贫”,给予培训补助,农村劳动力培训实现政策、投入、平台建设“三个到位”;做强青年就业见习培训,抓好见习岗位开发市场化、见习带教方案个性化、见习企业规范化、跟踪指导制度化“四化建设”;做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落实培训评标、培训督导、考培分离、补贴审核、培训跟踪“五项制度”。全市共开展各类培训17.8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培训5.9万人,新生劳动力培训1.3万人,再就业培训5.2万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5.4万人。

(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

围绕建设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在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和谐收入分配关系。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750元/月调整为850元/月;根据不同行业的经营状况和特点,分别制订了11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通过对467户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3万多名职工的调查,发布了218个主要工作(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共有108家企业建立三方协商机制。

加大执法维权力度。深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规范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劳动保障行为,今年全市已初评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411户。开展清理拖欠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共为2.78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9514.04万元,其中为2.17万名民工追回工资7892.89万元。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村镇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进行,对3182户单位进行排查,补签劳动合同9650人、为2016名劳动者补发工资215.3万元、补办社会保险2615人,取缔非法单位5户,工作受到国家督查组的好评。

加强仲裁和信访接待能力建设。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加大劳动仲裁调解力度,受理案件7049件。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实现了来电、来访、来信人数“三个下降”。全年共接待5.3万人次,其中,来访3.2万人次,来电2.1万人次,来信535件,各级领导批办件85件,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准备。市成立宣传贯彻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动员大会,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学习培训,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研究对策,针对《劳动合同法》出台到施行初期,可能出现的用人单位突击裁员、改制企业落实劳动合同难度大、机关事业单位认识不足、劳务派遣企业调整用工模式等情况,制定预案,积极应对。

(五)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

注重以人为本,全面强化面向城乡民众的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把就业和社保服务工作做到城乡老百姓身边。

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机构、场地、人员、编制、设备、工作“六到位”。目前,全市城乡115个街道(镇)、838个社区和207个行政村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所、站,2876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服务。

提升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水平。完成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第四次升级,同时,按照金保工程的要求,加强人员库和卡管理,将社会保障卡介质由IC卡升级为CPU卡;建立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提供136件业务办理表格下载服务,开通社会保险信息、网上招聘信息、购买培训成果等6项网上办事查询项目,让权力站在阳光下,用权为民,接受监督。提升“12333”电话等四位一体的电子咨询服务平台,对公众实行全方位的资讯服务、快捷方便的检索服务、灵活多样的互动信息交流服务,全年访问量达到274.2万人次。

二、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安排

2008年,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统领,以民生需求为工作目标,以民生愿望为工作导向,以发展民生为工作责任,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着力在“三个创建”上下功夫,切实让人民群众可见、可感改善民生的实效,得到改革发展的实惠。

(一)创建充分就业城市,让城乡各类劳动者“劳有所得”。就业是民生的第一需求,是“劳有所得”的先决条件。我们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让城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各类劳动者都能得到充分、公平、有效的就业机会。一是将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制度化。结合《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税费减免等58个政策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作出制度性安排,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二是实施“十百千万亿”创业工程。启动实施鼓励自主创业的“十百千万亿”工程,将鼓励初始型创业的优惠政策覆盖城乡各类劳动者,完善小贷发放“绿色通道”,加强创业园(街)等创业载体建设,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激活民间创业资本,全力打造10个示范创业园,选树100名优秀创业典型,扶持1000名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1万人就业,小额发放超过1亿元,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发运用“镇镇通”农村劳动力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劳动力信息库和劳务需求信息库,让城乡劳动者均等享受平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四是倾情援助十类困难群体就业。完善、落实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取购岗、补贴“五险”的办法,重点帮扶“4045”、“低保”、单亲、双下岗失业、特困、残疾、“零就业家庭”、生活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复转军人等十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对城乡“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动态援助,做到“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脱贫一户”,消除绝对贫困人口。

(二)创建共享型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城乡居民的福祉。按照“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要求,着力在“四个提高”、“四个改善”上下功夫,加快构建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各类劳动者“老有所养”,增进城乡居民的福祉。

“四个提高”,即:一是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各项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每年调升一次养老金发放标准,5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年增加收入6亿元以上。严格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制度和缴费基数正常调整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多缴多得”,提升退休养老金水平。二是提高“五老”人员的保障水平。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每年调升“老职工”、“老军工”、“老工伤”、“老被征地农民”、“老知青”等五类社会保障边缘群体的补助标准。三是提高大病重病住院报销比例。通过降低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分担比例,以及降低三个目录中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的个人自付比例,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将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降低到25%(不含个人自理部分)。取消大病救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不设支付上限,进一步提高对大重病患者的保障力度。四是提高“一区两县”失业保险金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通过两年的努力,实现“一区两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市区接轨,“一区两县”近2万名失业人员人均月增加失业保险金200元左右。

“四个改善”,即:一是改善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条件。坚持“个人缴费、补贴、统账结合、制度衔接、多缴多得、基本保障”的原则,建立保障水平与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保险关系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未参加新农保、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直接享受养老补贴,确保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二是改善托管中心人员的生活条件。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对在市属行业、企业托管、月收入低于300元的托管职工,制定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提高这部分人员的收入水平,确保托管人员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三是改善社会保障边缘人群的生活条件。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中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范围,切实保障他们晚年的生活。四是改善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环境。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将社会保险、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小额贴息等扩到到所有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

(三)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谐劳动关系,提高职工收入,维护民生民利。一是增加居民收入。完善工资指导线体系,健全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增加一线职工的劳动收入。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内容,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增强职工在收入分配中的话语权,促进企业工资增长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强对企业建立内部分配制度、落实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合理调整各类职工的收入水平,有效防止拖欠职工特别是民工工资行为。二是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属地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为载体,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三是化解劳资矛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逐步在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加快劳动保障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全面提升劳动争议仲裁的处理效能。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规范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的劳动保障行为,扩大劳动保障诚信覆盖面;推进“网格化”监察管理模式,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建立覆盖城乡的监管体系;提高执法维权效能,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社会保险、拖欠工资、超标准延长工作时间、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ОО八年一月十七日

://.njlss.gov.cn/pub/ldbz/xxgk/sjbg/sjybg/200803/t20080312_10559.htm

商业银行如何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提升的空间还比较大,必须取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不断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优化发展。

(1)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新能源汽车产业具有行业关联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其导向引领作用。相关部门要从长计议,充分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在此基础上制定新能源汽车战略规划,包括要实现的战略目标、要遵循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对新能源汽车的综合考虑和规划。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中下游有序发展、协同推进。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既要广泛征求新能源汽车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也要广泛听取新能源汽车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还要认真听取公众和消费者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定的政策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全面的政策保障。

(2)着力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人才需求

人才是第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和产业链的优化也离不开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上游原材料开发、零部件供应、中游整车设备,还是销售、售后服务等终端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只有拥有足够的高技能人才,才能在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等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优化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3)完善产学研良性互动合作机制

新能源汽车公司、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是否有畅通无阻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合作机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成功的关键;这直接关系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应鼓励众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实体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知识和技术的溢出效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在此基础上,各学科联合攻关,突破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瓶颈技术。

(4)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相关配套设施,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下游极其重要的一环。能否提供完整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是消费者决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参考。因此,相关部门一方面要逐步加强公共领域充电替代电站的建设,有效提高充电替代的便利性,不断完善充电接口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充换电站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维护,提供优质低成本的服务,更好地向全社会推广新能源汽车。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废旧电池回收的基础设施建设,因为如果更换的电池不能合理回收,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此外,相关服务商应提供更完整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后的维修问题。

如何加强基层人大自身建设完善机制意见和建议

商业银行该如何构筑符合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内控体系,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成效机制,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第一,要制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总体思路。一个完整的内控包括五项要素: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按照以上基本要素要求,设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具体内容,应按如下路径展开:即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控责任体系、内控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体系、内部控制工具体系、内部控制考评体系。在设计过程中,可以考虑按总行、分支行两个层次展开,并始终保证与巴塞尔协议和银监会的要求一致,力求体现绩效考核、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三者的一致性。第二,细化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和风险点。无论是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平台,还是管理流程的风险控制平台,都必须依赖岗位责任的设置来实施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控制。作用在于,提示管理者根据风险预警信号设计和实施风险拦截的对策。建立并不断优化流程,目的就是在于建立一个有效控制风险的平台。按照这一思路,业务流程的建立应按照产品线来设计,并贯彻以下几个原则:即品种完全覆盖;内控操作完整独立;可计量并有预警功能。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运行体系基本上按照这一思路设计并运行,需要强化的是评价与预警功能。管理流程建立在业务流程之上。管理流程设计按照管理部门层面特征,按管理级次设计,并结合业务流程。在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设计中,通过文字图表来明示风险点。内部控制的关键就在于管理行为覆盖全部风险点,从而控制风险。第三,强化内部控制与责任体系。责任体系存在于一定的组织结构下,责任体系的设计必须服从于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体系。它是风险管理信息传递和全面风险管理具体内容的实现途径。一是责任体系设计原则。主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平行作业原则、矩阵式报告制度原则、精简效率原则、相互牵制原则、协调配合原则、程式定位原则7条原则。二是责任体系分层设计。根据管理级次,分分行和支行两个级次设置。与常规设置不同的是,分行层面的风险管理岗位设置,除了设置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之外,为了将全面风险管理思想贯彻于全部业务活动中,必须在所有业务职能部门设置风险管理岗位,明确负责对部门所负责业务的风险监测、记录、报告、考核等工作。各分支行的风险管理,主张仅设立风险管理部统一实行风险控制与管理,只有业务规模较大支行在各业务职能部门内设立专职风险经理。三是风险管理职责必须明确。风险管理职责的明确,主要通过岗位职责描述和授信授权书进行,授权范围内事项分别由风险管理岗和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则主要是制定规则和处理例外事项。风险管理的关键是,所有业务必须进行风险监控,绝对不能有游离于管理之外的业务;符合重要性要求的业务必须贯彻集体决策的原则,集体决策的规则必须科学有效。赵立成

依法治国的路径

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监督权力机构,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重要责任环节,是党和联系群众的桥梁,更是接近群众、接近基层的重要纽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中,位置更靠前更重要,作用更直接更明显。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构元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成效和取得成绩

全镇7个行政村(社区),截止2013年全镇人口11187人,有人大代表50人,其中镇级人大代表47人,县级人大代表5人。近年来,我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规范运行,深化工作创新,开展代表争创活动,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工作,镇人大工作始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推进美丽富裕新构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大工作基本成效

运行机制日益规范。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以镇人大团成员分工机制为依据,团成员指导代表小组、包抓企业的任务、职责更具科学性、针对性。以代表述职考评为基础,代表履职积极性得到大幅度提升。以“四会六步”议事机制为标准,团议事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人大工作保持稳步推进,去年开展了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的代表述职活动,47名代表公开晒成绩、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得到了当地群众高度好评。团成员积极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了2013年工业产值20.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6000万元。

监督工作动真碰硬。镇人大用监督化难点,借民意促落实,推动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以月通报重点工作、视察、督查、调查等为手段,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了镇域经济发展的平稳运行;以“事前的决策性监督、事中的参与性监督、事后的跟踪性监督”为准则,推进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当地财政发挥最大的造福人民效益;以专项资金监督为重点,加强对民生工作监督,保证了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以汉江水源地整治为契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保证了建设美丽富裕新构元建设的基础环境;以人大评议为平台,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廉洁执政风尚。几年来,人大工作的监督注重实效,以实效求实绩,有目共睹,激励人心,传递出规范权力运行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强大正能量。

民主自治细致入微。始终把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完善人大监督职能、焕发发展活力、促进和谐构元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镇人大办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与当地人大代表、群众一起研究,各村形成了以村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级人大代表组,村民议事会为主体的村级民主议事管理机构,形成了富有各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几年来先后开展各类议事监督活动130次,共决定事项86件,实施监督340多件,发现并改进工作33件,村民议事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议案建议掷地有声。去年全镇代表提出建议建议35件,其中县人大代表议案3件,代表建议32件,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代表的建议、议案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实现了意见建议办结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镇党委书记一份“以三个更好目标助推美丽构元建设”的建议,为构元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羊山村人大代表王定基一份“制作包村干部通讯明白卡,方便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建议,促成了构元镇干部群众的“亲密接触”;开花村代表张立贵一份“加大技术培训,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为创业增收立下了汗马功劳;构元社区人大代表吕才江一份“发展订单产业,实行规模生产”的建议,擦亮了“庆丰牌”油脂品牌……大到影响镇域发展路径的宏观战略决策,小到建筑垃圾的处置,代表建议无不洞幽烛微,充分反映民意,有力推动了构元镇科学发展的伟大进程。

争创活动有声有色。通过开展“代表接待日”、“民情日记”和以“团成员联系代表与选民”为内容的“双联系”活动,一批涉及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代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开展以“思想素质好,履行职责好,遵纪守法好,模范带头好”为内容的“四好代表”争创活动和以“工作目标起步高,代表小组工作运行质量高,代表联系选民频率高,村级民主监督和议事水平高,特色亮点工作推介层次高”为内容的“五高代表小组”争创活动,全镇涌现出以开花村代表小组等7个优秀代表小组、柯昌远等10名优秀人大代表和吕才江等35名“四好”代表,充分激发了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形成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团履职、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二)人大工作成绩取得的基本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紧贴大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于2013年起,我镇人大就如何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做了一系列有益大胆的尝试和探索。一是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统筹安排人大年度工作,使人大的各项工作与党委一个调,与全局工作一盘棋,与党委一台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二是紧扣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把党委作出重要决策、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确定为本年度的工作议题。2014年镇人大团根据年初要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形成了“增加汉江综合治理预算35万元,购买垃圾车和垃圾箱、修建50座垃圾池、植树种草绿化,推动汉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审议意见,并及时得到落实,美丽构元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三是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监督,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项工作评议、调研、视察等措施,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积极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主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协助党委推进各项决策的落实。今年初,镇人大通过走访调查、视察等措施,先后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逐步形成现代农业园区、烟草、果品、油桐、金银花、畜牧六大产业小区格局”、“十大孝星第二届评选活动”等7件建议,均得到了党委的用,有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创新学习方式,确保培训富有成效。我镇人大团制定 “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的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的学习培训机制,是既以前“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方式的一种补充与完善。“走出去学”,就是积极探索到代表小组之间互相学习、到先进兄弟乡镇学习工作经验、参加上级学习培训,于2012年起,我镇人大干部先后参加出县人大培训6次,组织代表组开展互相学习活动32次,组织部分代表先后到蜀河、双河等地学习经验,进一步开拓了眼界。“请进来教”,就是自己办班,请由镇团成员、人大办业务人员专题讲座或请先进人物作先进事迹报告。几年来,先后开展培训32场次,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宪法和法律法规、人大业务和经济理论知识,人大代表理论实践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规范运行程序,确保议事务实高效。镇人大以“会议、办公会议、向党委请示与协商会议、团会议”为形式的“四会”模式为标准,确保了团决定的重大事项符合党委工作大局、符合镇情实际、赢得群众支持认同,树立了团的权威。同时,严格按照精准选题、深入调研、据实审议、快速转办、严格督办、真实评议“六步”议事程序要求,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确保了团审议决定事项科学严谨,务实高效。2013年,通过“四会六步”议事程序的实施,《禁止集镇单位和居民在学校教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构元镇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办法》、《关于发展订单芝麻解决企业生产困难》等一系列涉及群众关心的决议事项得到落实,赢得了当地群众好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年来共召开团会议13次,议定重大事项11件,有力地推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拓宽聆听渠道,确保工作更贴民意。与选民亲不亲,选民代表是否能做到无话不说,一直是我镇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疏导民意“言塞”、畅通民意表达,我镇取“双联系”、“代表接待日”、“民情日记”、“三察(查)一评”系列代表活动、民情绿色咨询电话等途径,构建了人大代表听民声、访民情、问民意、集民智的立体化民意收集整合机制。2013年在借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做法的基础上,镇人大积极走访代表与选民,收集建议意见,形成了以村党支部为主导,村民议事会、代表组、村民监督委员会三联动、村委会落实的五位一体议事决策体系,有力促进了村级自治。几年来,通过立体化民意收集整合机制的实施,镇人大办将人大代表收集、整合的民意传递给人大团成员,修建了人大团成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相互联系的通道,实现了人大团成员与人大代表民意表达的有效对接,从而使人大团履职行权有了更加广泛、厚实的民意支持。

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履职认识模糊,部分代表履职消极。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有的代表自轻自贱,觉得自己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甘当“哑巴代表”。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同时,一些基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往往都期望办理得越圆满越好,但实际中还存在着交办不及时、督办不到位、落实不够好等问题,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2、履职能力欠缺,代表履职没有“底气”。基层人大代

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基层人大履职职权的质量。客观上来讲,构元镇人大代表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主要以初中、小学文化为主,学习能力不足,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致使其履行职责的“底气”不足。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有的则受旧的传统观念束缚,视野不开阔,见识不多,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往往拘泥于一时一事而缺乏长远观点和全局观念,代表作用难以显现;有的代表也想尽些代表义务,但不知如何履行职务。

3、认识存在误差,部分干部未能重视。现实工作中,个别单位及个别干部忽视人大应有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能,对事关自身的相关人大业务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不关心,认为乡镇人大是一个摆设,走走形式,履行一下法律程序而已,不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能体现自己的政绩。有的甚至认为人大就是务虚工作,一年开个人代例会就行了。这些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4、监督力度不够,存在虚化、弱化现象。尽管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团明确的职权,但在实践中,人大监督权威和力度不够,对监督一定程度还存在着“虚化”、“弱化”现象,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运用少,监督缺乏广度和深度,程序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唱赞歌的多、指出问题的少,理解多、制约少,效果不明显。

三、对策建议

1、创新培训方式,强化代表履职积极性。一是培训内容上,注重针对性。我镇农民代表偏多,培训内容除法律知识的系统培训外,还要加强对代表的政策、调研写作、涉农政策方面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人大代表在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综合素质和水平能力。二是制定轮训机制,设置科学的轮训课程,建设必要的轮训阵地,确保每个人大代表每年能受训一次以上。三是除用办班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培训外,深入推进“走出去、请进来”教学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代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全方位提高培训实效。

2、健全考评机制,实现代表严进严出。在进口上要实行“准入制”。对人大代表的入口要严格把关,从推荐、酝酿、选举等各个环节要进行深入考察了解,积极从选民中选举出优秀的候选人,真正把政治觉悟高,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乐于且善于为民服务的人选为人大代表。在出口上打破“终届制”。建立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代表评议、代表述职等形式,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考核,对“荣誉代表”、“无言代表”、“无字代表”和纯粹的“会议代表”等不合格的代表,要畅通出口,打破人大代表任期“终届制”,进一步激发代表活力。

3、增强监督实效,提升人大监督威慑力。一是突出监督刚性,努力做到对属于人大监督范围内的问题,敢于过问。对提请人大团审议的报告,直抒胸意,敢于提出意见、批评。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单位个人,敢于质询、调查。对是否依法办事,敢于检查。二是善于运用监督形式。在监督工作中,监督的手段,要突出一个“活”字,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加大监督的深度和力度。三是抓好监督意见“回头看”。落实调研回访、落实效果评估机制,探索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4、强化外宣力度,提高基层人大影响力。一是发挥主流媒体的优势,加强与各党报、党刊以及各新闻媒体的衔接,组织策划专题宣传,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扩大影响力和辐射力;二是开辟宣传阵地,取座谈会、表彰会、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对团工作情况、代表组活动以及人大代表立足岗位做奉献、勤劳致富奔小康等积极参政履职的典型事例,浓墨重彩加以宣传,营造氛围,展示代表风,提升人大形象。三是创办内部刊物,广辟宣传渠道,不断创新和拓展宣传的载体形式,加强内部学习与交流,扩大覆盖面,加深干部、代表、群众对人大性质的认识。

依法治国的路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法治体系?的概念,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具有内在联系、互相影响、彼此制约的法治体系正在形成。传统意义上以法律体系为载体的静态法治正在向以法治体系为载体的动态法治转变,写在纸上的法律正在向生活中的法律转变,法律上抽象的权利正在向具体的诉权转变,司法的功能和价值再次被关注,司法改革正面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历史机遇。

 应当看到,当前中国的司法改革具有良好的先决条件。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司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司法改革的内在动力和外部环境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比,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和判断权属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司法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外部环境有待优化,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惩治预防机制尚不完善。这些问题,直接制约和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从体制机制上予以解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司法保障机制等事关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可以简要梳理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体制性问题:凸显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

 司法体制是司法权运行的 制度 基础。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与我国现行的国体和政体是基本相适应的。同时我们也要承认,现行的司法体制形成于经济时期,法院的人财物由相对应行政区划的人事、财政部门来管理和保障,导致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与管理保障上的地方性产生冲突,这与建立统一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不相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走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之后,人们对跨省之间的民商事案件和省级范围内影响较大的行政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理存有疑虑,有的建议由第三方管辖,也有人建议提级管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地方法院人财物实行省级统管的进一步深化。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确保法律统一适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也不是独立的法院,在工作方式上也不能简单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巡回审判。

 二是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办理跨地区案件。我国现有地方各级法院共计3573个,绝大多数法院设置与行政区划相对应。这样的司法体制便于明确管辖、便利诉讼,也容易得到当地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但另一方面,由于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权的运行易受地方因素影响和干扰。通过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集中审理跨区域的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案件等,可以弥补省级统管未能完全解决的一些问题,从体制上排除地方因素对公正司法的干扰,确保少数涉及地方利益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促进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三是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执行难作为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而导致的一种司法现象,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三轮司法改革尚未最终克服的顽症。如何化解执行难,学界和实务界有诸多不同的观点。执行权可以划分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是一种判断权和裁量权,属于司法权的范畴;执行实施权是一种行,上下级之间是一种指挥和服从的关系。因此,在人民法院内部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建立相对独立的强制执行机构,既可以充分发挥执行实施权作为行的制度优势,形成上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执行体制,又可以避免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简单分割而影响执行效率、损害司法公信。

 四是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相分离。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进一步细化,人民法院内部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必须与审判权相分离,真正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内部权力运行体制。由于过去在管理上未能严格界定司法机关内部各种权力的不同属性,导致管理与服务的界限不明、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不清、法官与行政管理人员的身份混同,最终导致法官数量不少,但从事一线审判工作的人员不足,工作效率不高。《决定》提出探索实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审判权相分离,既可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内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的行属性,又可以更好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审级独立。

 五是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行政诉讼是三大诉讼中受地方因素影响最大的诉讼。2016年,?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数在近几年连续下降的情况下,又比2016年下降5%,上诉率则高达72.7%。在行政诉讼中,为了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干预司法个案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要配合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立、司法公开、立案制度等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机关干预,从制度上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二、机制性问题:恪守司法权运行的内在规律

 司法机制是审判权运行的重要载体,是决定和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司法机制涉及立案、庭审、裁判、执行等审判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同时与法官制度、司法环境、司法保障等具体制度密切相关。《决定》紧紧围绕诉权保护、审级职能、庭审中心、司法责任等关键问题,紧紧抓住司法权运行的内在规律,进一步明确了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思路。

 一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诉权的广泛性、便捷性是现代社会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任何权利如果不具有可诉性,就失去了具体的保护路径,就不具有现实性,其价值和意义就要大打折扣。同时,如果社会成员不能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就会选择私力救济或群体抗争的方式实现其目的,反而不利于社会稳定。《决定》提出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在立案环节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实现了程序与实体相分离。立案制度的这一巨大变化,一方面给人民群众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又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健全立案公开制度,同时加大对虚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文明、有序、规范的立案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审级制度,明确四级法院的职能定位。我国现行的法院体制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各级法院均承担一审职能,中级法院以上同时承担二审职能,各级法院同时还承担再审职能,各种程序相互交错、职能相互重叠、机构攀比对应,导致地方法院案件性质同质化、审判方式同质化、法官素质同质化、职能作用同质化,既不利于有效分流案件,也不利于国家判断权的科学构建,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职能也未能得到很好发挥。《决定》提出要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因为一审距离案件争议的事实更近,便于及时查明事实;二审重在解决诉辩双方对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审查终审裁判的正当性,维护裁判的权威性、稳定性,最终实现法院裁判的终局性。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在不同审级中的职能作用,对于提高诉讼效率、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审判为中心是现代社会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16年以来一些重大冤错案件的发现与纠正,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疑罪从无、庭审中心和证据裁判的强烈关注。在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审判案件要以庭审为中心,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全面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让法庭成为确认与解决被告人罪责刑问题的最终阶段和关键环节。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所有的举证、质证和认证也应当在法庭上实现和完成,所有的裁判结果都应当是法庭调查和庭审辩论后形成的、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必然结果。

 四是完善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职能。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指导职能必将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加强。按照《决定》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司法解释制度,严格司法解释的立项、调研、审议等程序,加强司法解释的针对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改革指导性案例的筛选、评估、论证和发布机制,建立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转化为指导性案例的工作机制。

三、独立性问题:遵循司法公正的内在逻辑

 司法权既然是判断权,判断主体的独立性就是确保结果公正性的前提条件。近年来,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和行政机关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从实践来看,一些涉及地方利益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破产等案件,普遍存在立案难、胜诉难和执行难,由此引发的申诉上访也占较大比例。《决定》将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作为保证公正司法的首要问题,彰显了独立性在确保司法公正中的重要地位。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干预、插手个案处理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当前,要结合人民法院正在全面推进的司法责任制、司法公开、监督留痕等改革举措,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个案的电话记录、转递材料、口头指示等信息的提取、封存、举报和公开制度,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行政机关对待行政诉讼的态度一直是法治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既可以让行政机关直接面对群众、及时化解纠纷,又能够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形象,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

 三是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拒不执行、藐视法庭等影响司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公正是权威的基础,权威是公正的保障。近年来,一些当事人随意闹庭、闹访,侮辱、威胁司法工作人员等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严重挫伤了司法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决定》提出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重点解决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以及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的入罪问题,加大对单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惩治力度,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

 四是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司法权作为判断权,其判断结果的正确性必须建立在证据裁判的基础之上。由于法官不能拒绝裁判,因此当证据不足不能支持诉请主张时,刑事法官可以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判定被告人无罪,民事法官可以根据证明责任负担、举证责任倒置、高度盖然性等原则作出有利或不利于原告的裁判。严格来说,上述因证据不足而又不得不作出的裁判均是建立在法律真实的基础之上,离案件的客观真实可能会有一定差距。因此,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甄别各类过错的区分标准,确保法官依法履职行为不受追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职等处分。